第四节 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四节 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四节 成本与费用管理
1985~2000年,农场农业各作物成本核算通过应收家庭农场科目核算 (因当时对家庭农场种植作物实行统一播种、统一施肥机协同作业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分散收获垫支生产费,生产成本归集后分别按作物种植面积分摊)。2001~2005年,农场对家庭农场两费(生产、生活费用)完全实行自理,职工种植作物除种子外的生产资料可自行采购, 这期间的作物成本属于调查成本。
1984~1994年, 农场土地管理费由生产队从年末种植户产品收入中收取, 转入分场,上缴给农场。 1995~2000年土地管理费由生产队从种植户产品收入中收取, 直接转缴给农场,2001~2005年实现生产费完全自理后,种植户按合同上缴的农场管理费由委派会计代收直接缴给农场。
农场收取的管理费用用于生产队、分场、总场管理人员及文教、卫生、公安、政法人员工资及各项公务经费支出,各项支出数额,农场每年以文件的形式下达指标。1996年以后,取消分场,2003年撤销生产队,建立管理区。一个管理区由2~3个作业组组成,并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因核算出现漏记、重记费用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其经济责任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农场领导、场直单位负责人和管理区主任的“五费”支出实行货币化管理,超支自理。农场内部单位之间不得发生捐赠、赔偿和罚没行为,原则上取消各单位福利性体检,离休老干部、老工人、副场级以上退养的干部及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可每年体检一次,费用从农场福利费中列支,但必须先报计划,经农场批准后方可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