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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家庭农场财务

第五节 家庭农场财务



                 第五节 家庭农场财务
  家庭农场财务在企业通过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会计科目反映农场与家庭农场往来结算财务情况,同时通过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家庭农场往来情况表反映家庭农场经营及财务状况,1985~2000年通过账内核算农业部分,土地实行份地即按生产队播种面积除以参加承包的人数。职工承包面积一年一变,各队情况不一样,承包面积也不一样。承包户的农产品完全通过晒场检斤过秤扣水扣杂入库,完全账内核算家庭农场盈亏。农产品由农场统一销售,销售中出现的量差、价差全部由农场承担亏损。机车作业工作量、消耗油料、零件及材料、修理费等全部账内核算,年底核算单车盈亏。农场在有货币资金的情况下给家庭农场兑现盈利部分。平时按承包的盈亏情况预借生活费,如:口粮、油豆、一定量的现金等。1988年第一次将职工住房卖给职工,1991年全部将住房出售给职工。1996年将农场拖拉机、收获机等机械全部转让给职工。2001年将土地实行长期固定,签署10年承租合同。家庭农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农场实行指导性计划,以服务为主。2001~2005年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完全是调查表,粮食产量以实割实测为准。
  2001~2005年管理区预收的部分生产费统一交农场财务部门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土地租金在每年的11月20日签交齐,农场设专户存储。
  以管理区为单位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时,因资金不足需要职工借贷时,必须经农场批准,其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以管理区为单位采购的生产资料,价格不得高于同类商品同期市场价格。
  强化农机作业费结算管理,严禁有机户私自结算作业费。确保农机转售款、贷款按期足额回收,对拖欠机械转让款、贷款的有机户依法清欠。
  管理区严格按照农场下达的各项收费指标执行。不得超标准收取。
  继续推行合同保证金制度。每亩缴纳20元合同保证金,出现违约按合同扣收合同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