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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干部制度改革
  1985年以前,农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程序主要是各单位、部门拟提拔的干部,先由主管的场领导推荐,场长办公会拿出初步意见,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考核,交由党委讨论后,行政干部由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任用,党务、群团干部由党委研究决定任用。
  1985年,中央《关于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发表后,农场在干部任用、提拔上, 开始实施改革,实行聘用、聘任两条线, 彻底打破了干部的终身制“铁饭碗”。
  1987年,农场对工、商、运、建、服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公开招标聘用,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线,实行竞争上岗。竞标者通过投标讲演、群众评议、评审组考核等程序确定人选,由场长聘用。
  1989年,农场对机关干部(科室长)选拔任用中也通过这种竞岗的办法。在聘用科长中,打破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界线,一岗可以多人竞争,打破了论资排辈的框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这在北安分局开了政治体制改革先河。
  1992年,农场党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制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和北安农管局制定的《企业干部实行聘任、聘用制改革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农场实际,制定了《赵光农场干部管理细则》,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待遇及后备干部制度、回避制度等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聘任、聘用制,打破终身制,企业可以不受任何条框限制选拔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一批年轻的、有知识的、有政绩的、受群众拥护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1994年初,农场根据总局农总组通字[1994]15号文件精神,开始民主选举生产队长工作,首先在二十六队、二十八队、十九队3 个单位进行了试点。主要程序是候选人讲演、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群众选举、被选中者与场长签订聘用合同。整个选举由农场组织部、纪委、工会进行监督实施。
  1995年,农场下发了《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这一方案突出了“实施能人战略,改革人事制度”。在实施能人战略上,规定了选拔干部重实绩、重实效、重德才,大胆启用和重用开拓型年轻干部的标准。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原则,实行选举、招聘、聘用相结合的干部选拔制度,建立起了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用人机制。
  1999~2005年,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又进行了完善,规定了基层领导干部的任用以民主推荐、民主选举为主,聘、任为辅。
  二、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制度改革
  1985年以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较少,只有卫生、财会、农业、农机等系列评定职称,而且评定工作不定期,全场有技术职称人员434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5人,初级职称的358人。
  1987年,农场根据上级精神,开始职称改革工作,成立了“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职称评定方案》,设置有教育、工程、农业、畜牧、经济、会计、统计、卫生、新闻、档案、播音、气象、安全等10余个专项。这次评定放宽了对学历的规定,注重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间、专业水平,把一些学历不高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较长、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纳入了评定范围,全场被纳入可以参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有100余人。
  1989年,农场印发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农场职称改革工作已进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阶段。为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抓好此项工作,根据中央、省、农垦总局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赵光农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并下发赵垦场发〔1989〕53、54、55号文件,聘任 142人为中级技术职务,262人为助理级技术职务,458人为员级技术职务。至此全场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有862人。
  1989年以后,职称评定工作严格了评审条件。评定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具备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并参加考试,提高了对参评人员的知识要求,也相应地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1990年,农场聘任38人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技术职务的6人,中级职务的5人,助、员级27人。
  1991年 7月,农场首次开始对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这次评定通过对评聘范围内的40名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首次聘任政工职称38人。到1994年,全场已有技术职称人员1 041人。
  1995年以后,农场进一步改革职称评聘工作,实行职称评、聘分开的制度。凡符合评定技术职称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评、晋升,但必须是企业聘用了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在聘用上也有一定限制,如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必须职务在副处级 (副场级)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职务在副科级以上才可享受相应待遇。
  2001年,全场具有科技职称人员1024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的 283人,初级职称的709人。主要分布在工程98人(其中高级4人),农业97人(其中高级4人),医疗卫生9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教学343人(其中副教授、讲师13人),经济类44人(其中高级经济师1人),会计类30人(其中高级会计师2人),统计类30人(其中统计师2人),图书档案、文博类7人(其中馆员3人),新闻出版3人(其中编辑1人),政工职称人员142人(其中高级政工师3人)。
  2002年,根据总局和北安分局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推进评聘分开的工作要求,农场下发《黑龙江省赵光农场关于印发<赵光农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的通知》和各系列考核推荐报告。
  2003年,全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57人,其中高级职务56人,中级职务265人,初级职务536人。职称人员分布在工程技术93人,农业技术91人,卫生系统168人,教育系统 219人,其他专业人员286人。
  2004年,全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32人,其中高级职务56人,中级职务267人,初级职务309人。职称人员分布在工程技术56人,农业技术78人,卫生系统119人,教育系统 243人,会统人员52人,林业工程2人,水利9人,编辑3人,经济2人,馆员1人,畜牧36人。
  2005年,全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89人,职称人员分布在农业技术78人,气象3人,工程技术51人,畜牧26人,卫生系统119人,教育系统243人,经济2人,编辑3人,水利 9人,馆员1人,林业工程2人,会统人员52人。
  三、干部政策与知识分子政策
  1.干部政策
  1985年以来,农场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有关政策,解决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
  1985年3月,农场下发党字〔1985〕1号文件,撤销1966年10月 7日原黑龙江省第一劳动教养大队委员会对郑继云的开除党籍、干籍的处分,为其恢复了党籍、干籍,恢复了名誉,落实了干部工资待遇。
  1987年 4月,农场下发赵场党字〔1987〕第15号文件,为原国民党投诚人员韩俊奇落实了政策,使韩俊奇享受了100%的退休干部待遇。
  为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李振林落实了政策。李振林1951年 4月26日被兰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根据有关政策,1984年 6月22日撤销原判,恢复了干部待遇,补发了工资,享受了 100%退休待遇。8月下发赵场党字〔1987〕第30号文件,把原福安农场1976年退休干部陈金明更改为离休干部,落实了每年增发一个半月工资的离休干部待遇。10月下发赵场党字〔1987〕第34号文件,恢复阎永海的公职,党籍和国家18级干部工资。
  1992年 9月,农场党委下发〔1992〕18号文件,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张新颖落实了干部政策,撤销了以往对其的不实之词,由工人级别改为行政20级,并补发了工人和行政级别的工资差1 331.04元。
  2.知识分子政策
  1985年以来,农场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农场越来越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农场除了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场工作,而且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场自己的人才,选送到高等学府、党校深造,全场上下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1987年,农场下发《关于科技人员享受书刊补助费待遇的通知》,对凡在岗科技人员给予书刊费补贴,具体发放范围标准:高级职称30元/年。大学本科,中级职称20元/年。大专学历,助理级职称10元/年。
  1987年,农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若干规定》,强调要进一步开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要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尊重知识分子的脑力劳动;加强对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科技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方面还细化了14条规定。
  1995年,农场在文化宫召开了“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经验交流会,党委书记刘本田、副书记巩继辉在大会上讲话, 传达了全省农村青年科技会议精神, 会议还为全体与会者进行了“抓好‘跨世纪人才工程‘为农场经济腾飞培养人才”、“跨世纪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辅导讲座。交流了经验,表彰了一批在农场建设中建功立业人才的先进代表,党委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跨世纪拔尖人才》的决定。1998年,农场下发了关于印发《赵光农场人才交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人事管理体制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调整、传统人事管理体制向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调整的战略要求,深入人事制度改革,广泛吸引国内外、场内外人才,使人才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合理使用,有效地为农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方案”还就人才市场的服务对象及内容、人才市场的管理和相关事宜做了细致的规范,并成立了农场党政领导和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构成的领导机构。
  2002年以来,为进一步引进人才,农场在分局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更加符合农场实际的优惠政策,凡来农场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3 000元,婚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3万元。大专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 500元,婚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1.5万元。按所学专业分配到生产一线进行锻炼。并建立了培养、写实、考核的毕业生跟踪管理责任制。
  为进一步调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农场党政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看望大中专毕业生,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成长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及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培养方法上,采取以老带新、师徒结对、政治关心等方式,为大中专毕业生成长进步创造了更多的有利条件,加快了毕业生成长步伐。先后有 3名大学毕业生被任命为正科级干部,4名大学毕业生被任命为副科级干部,有 16名大学毕业生加入了党组织,占发展党员总数的 27%。为进一步关心毕业生的生活,为毕业生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农场每年召开两次毕业生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生活困难、工作情况,解决他们诸多的生活难题。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农场党委加强了人才引进力度、拓宽引进渠道,建立“公开招聘、择优上岗”的人才引进机制,不断拓宽引进渠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2000至2005年,农场按照“公开招聘、择优上岗”的人才引进机制,择优招聘任用了27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其中教育系统11名,机关、管理区16名),并建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储备机制,采取了大中专毕业生与公开考试相结合的储备方式。人才储备库中,存档总人数1 304人,普通大中专院校人才储备库存档191人,成人高等院校人才信息库存档15人,普通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信息库存档 1人,北安垦区生源在垦区外、国(境)外工作人员信息库存档39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存档549人。
  四、人事档案管理
  1985年以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人才流动日趋加速,人员的隶属关系不断变化,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农场针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关系混乱、人档脱离、管理无序的现状,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才市场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组织、人事、教育、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权限,对人才的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989年以来,全场的所有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各类流动人才的人事档案交由农场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作为农场人才中心在具体工作中将人事人才档案管理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中心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目标,与机关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同时,选配了一名具有较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人事档案整理、调转、查阅程序,建立了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形成了以领导挂帅、业务协作、专人负责、流水作业的四级档案管理网络。
  1990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才档案工作管理,加大硬件投入,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把档案室和办公地点完全分开,在档案室设立了人才储备库,购置了铁质档案柜、计算机等专用设备,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系统,使档案管理在硬件上有了保障,适应了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规范档案管理程序,按照《档案法》的要求, 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从管理入手,制定了《档案管理程序》、《借阅查阅工作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使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接收、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从制度管理上做到了有章可循,以章办事,严格管理,合理使用,没有出现档案损毁和丢失现象,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2002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农场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和工作实际的需要,安装了《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将所有的档案信息全部输入计算机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检索速度和档案的质量。
  为了有效地发挥档案的作用,农场每年都要对当年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采集到的档案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对移交的专业技术人才档案实行逐人清理,按序编排,登记造册。档案的外表更整洁,内容更充实,便于查阅,便于利用。其次进行分类管理。将大中专学生、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离职退职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档案分类整理,统一归档。按照人事代理的要求,按时为各类人才办理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评职调资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