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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兵

第十章 武装

第一节 民兵


  
                 第一节 民  兵
  一、民兵建设
  1985年以来,为了适应战时需要,农场根据分局人武部的指示,认真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要求,在农业生产连队组建民兵连32个、直属单位组建民兵连 2个,共计编制了步兵连、高炮连、机炮连、侦察连、应急分队、“82无后坐力炮”连、“60迫击炮”连、“57战防炮”连等,并将复转军人优先编入民兵组织,安排在民兵干部或民兵骨干岗,以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
  1985年~1989年,每年编兵1 872人,其中普通民兵1 620人,基干民兵252人。
  1990年~1995年,每年编兵2 167人,其中普通民兵1 917人,基干民兵250人。
  1996年~2000年,每年编兵1 645人,其中普通民兵1 461人,基干民兵184人。
  2001年~2005年,每年编兵715人,其中普通民兵450人,基干民兵265人。
  农场武器装备根据装备管理要求,统一由分局人武部收缴到分局弹药库统一管理。
  二、民兵训练
  1985~1995年期间,每年由农场武装部根据上级军事训练的要求,组织基干民兵进行一次军事训练,主要以陆军共同科目为主训内容,每年平均参训50人。
  1996~2001年,为适应战时需要,主要对民兵应急分队进行专业训练,每年最少训练10天。同时农场还在民兵连队成立了巡逻小分队和护秋保收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执勤、协行等任务的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