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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征兵

第二节 征兵



                 第二节 征  兵
  农场征兵工作全面贯彻分局征兵办公室的征兵指示,建立由农场主要领导负责的征兵领导小组。在征兵的各个环节中及时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制定符合农场实际情况的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第一,场主要领导与基层单位每年就征兵工作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奖罚到位。场党委书记、武委会主任每年针对征兵工作的有关情况、征集条件、政审标准、文化界定及年龄规定等问题作电视讲话。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各基层单位领导、适龄青年家长和适龄青年对国家《兵役法》的认识,统一思想。第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齐心协力完成好征兵工作任务。在征兵过程中,全场各级部门通力合作,广泛开展《兵役法》教育,建立从农场机关到基层相统一的教育体系。基层的党支部书记亲自到适龄青年家中做动员工作,向他们宣传国家有关征兵的方针、政策。为加大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标语,进行有线广播电视宣传,出宣传板报。全场每年累计张贴征兵标语2 000张以上,广播电视宣传1周,出征兵板报30期。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发了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的积极性,使每年适龄青年报名率都达到95%以上。由于农场的高度重视和各级部门的通力合作,每年都圆满地完成了征兵任务。自1985~2005年期间,全场累计征集入伍人员171名,其中提干或考入军校9名、转为志愿兵或士官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