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廉政教育
第三节 廉政教育
第三节 廉政教育
赵光农场多年来,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内容,常抓不懈。首先抓预防教育:一是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化、规范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江泽民同志在广东省高州市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的讲话、《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纲要》等,组织行政监察知识竞赛。二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播发了《权力的制约》、《权与钱》、《沉钟》、《受贿忧思录》、《王怀忠两面人生》、《李真——扭曲人生》等电教片。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开展了专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场各党支部学习了白皮书田凤山《我的初步检查》、学习中央纪委向韩桂芝宣布处分决定时的谈话记录,吸取马德疯狂卖官、自毁前程的教训。农场班子成员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田韩两案,通过一系列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心中筑起了坚固的拒腐防线。三是开展正面典型教育。2003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教育片《大地有江河》、《忠诚卫士》和《为民书记郑培民的先进事迹》;“七一”期间农场党委召开了廉政典型事迹报告会, 5个廉政典型人物做了经验介绍。多年来农场积极宣传模范党支部书记栾德海,优秀管理干部马福成,省优秀共产党员被人民誉为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佘和运,年轻有为勇于创新的郭庆林,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好干部程学良,老黄牛型的好干部周东升等为典型榜样进行学习。四是把住重点时期的提醒关,对节假日、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当兵、喜迁新居等事项进行重点提醒,先后制定了《赵光农场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具体规定》、《关于春节期间严守廉洁纪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预防关口前移。五是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制定了“十不准、八增强”等工作制度, 突出重点狠刹滥办酒席风、索要钱财、 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五不准”和“四承诺”、“三树立” (在组织部门开展以公道正派、唯贤是举为核心的树组工干部良好形象活动,在政法系统开展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核心的树政法干部良好形象活动,在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两禁止”(禁止赌博,禁止损害和侵犯职工群众利益)落实情况的监督活动,全场设兼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56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
1987年 4月,农场党委出台了《关于赵光农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党风建设规定》,要求做到“十要、十不准”,即要用权为公、做人民公仆,不准以权谋私、搞特权、搞特殊化;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准吃请受礼、变相侵占公司财物;要教育子女、亲属遵纪守法,不准默认他们利用特权违纪违法;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准擅自不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不虚心听取群众批评、自以为是;要襟怀坦白,领导之间以诚相见,互相支持,不准争权夺利,遇到问题推诿扯皮;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不准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要认真执行党风责任制,切实做到对主管战线(单位)的党风负责,不准只抓业务,忽视党风建设;要公道正派,处理任何事情出以公心,坚持原则,不准搞任何庸俗关系;要秉公执纪,做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准用感情代替党规党法;要任人唯贤,严格按“四化”标准选拔和推荐干部,不准任人唯亲,培植个人势力。同时在 9月份为使机关工作作风好转,制定了《赵光农场机关工作制度暂行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度;二是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四是“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即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发现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本单位作出廉政承诺、党委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年终必须向上级党委纪委写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的总结、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委报告;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开听证、群众质询、民主评议制度;六是建立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制度;七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提职离任审计制度;八是建立和完善企业重大决策、发展战略、预决算和“五费”报告制度;九是重要岗位轮换制度。
为加强对惩治腐败工作的领导,有效地促进廉政建设,1990年农场党委成立了反腐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反腐败办公室在农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场党委书记担任,农场场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场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厂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资金办、审计科、监察科、工商、法庭、公安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反腐败办公室设在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