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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警

第六节 交警



                 第六节 交  警
  赵光公安交警中队成立于1989年1月,当时有交警3人,负责人赵建伟。交警郑毅、刘贵凡,辖区公路总里程188公里。办公面积 14平方米。中队主要负责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路检路查和处理一般交通事故。辖区机动车驾驶员286人,机动车290台。当年处理重大交通事故1起,一般交通事故6起,轻微交通事故15起。
  1990~1991年,中队长于顺江,副队长郑毅,交警董立伟。办公面积14平方米,中队主要负责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路检路查和处理一般交通事故。 辖区机动车驾驶员345人,机动车340台。处理重大交通事故3起,一般交通事故10起,轻微交通事故37起。
  1992~1993年,中队增加干警王云伟、汤仲双。办公面积14平方米,中队工作增加了负责办理驾驶员落户和车辆落户。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增加到658人,机动车457台。处理重大交通事故4起,一般交通事故10起,轻微交通事故38起。交警大队在赵光开办第一期驾驶员培训班。
  1994~200年,中队长邓配国,副队长郑毅,交警汤仲双、尹恒。办公面积136平方米,北京213吉普车1台。中队主要负责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进行路检路查和处理一般交通事故。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增加到1 765人,机动车1 460台。处理重大交通事故12起,一般交通事故52起,轻微交通事故184起。
  1999年,根据大队文件精神,对辖区所有机动车辆超年限的进行强制报废,中队共强制报废机动车59台。
  2001~2002年,中队长邵前珠,副队长郑毅。成立公路巡警队,队长汤仲双,交警尹恒。办公面积136平方米,北京213吉普车 1台。中队主要负责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了对接送学生车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进行路检路查和处理一般交通事故。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增加到1 965人,机动车1 763台。处理重大交通事故4起,一般交通事故5起,轻微交通事故58起。中队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垦区交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中队被评为黑龙江省首届“创新杯”竞赛活动“创新示范岗”。中队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公安交警系统先进集体。
  2003~2005年,中队办公面积 347平方米,主要负责对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进行路检路查和处理一般交通事故。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增加到2 749人,机动车2 496台。处理重大交通事故6起,一般交通事故8起,轻微交通事故78起。2005年,根据交警大队“对出租车超过年限的要强制报废”的指示精神,中队共强制报废夏利轿车14台,正三轮摩托车17台。中队先后被垦区公安局评为公安交警系统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交警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和黑龙江省首届“创新杯”竞赛活动“创新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