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社会第一章 人口 民族 宗教第一节 人口 第一节 人 口
一、人口概况
2005年,统计全场总人口28 971人,其中男性14 640人,女性14 331人,男女比例1.02:1。少数民族人口859人,占全场总人数的2.9%;全场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 56人,平均每人占有土地23.8亩(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农场人口来源,一是农场所在乡、镇的农民转为农场职工。二是来自全国各地志愿参加国营农场建设的职工及建场初期招收的农民。三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官兵。四是劳改农场劳动改造刑满就业人员及管教人员。五是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等地的下乡知识青年。六是关内移民及盲目流入人员。七是从大专院校毕业来的毕业生。农场人口籍贯遍布全国各地。
二、人口变动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总人口25 249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总人口29 909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总人口28 539人。
从三次人口普查对比看,1982至1990年间人口增长较快,每年平均增加 582.5人,增长率为2.3‰。1990年至2000年间每年平均负增长137人,下降率为 0.4‰。2000年至2005年间每年平均负增长 86.4人,下降率为0.3‰。1990~2005年人口出现负增长或增长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农场子女到外地上学或长期外出打工、做生意。二是一些老干部、老职工退休后,返回原籍居住。三是严格控制出生率,杜绝计划外生育。四是自然减少率1989年前高出0.6%。2005年人口出生率为0.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5‰。
农场人口分布情况表
(2005年)
表6—1
农场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
(1985~2005年)
表6—2
续表6—2
三、人口构成
2005年现有居民10 757户,总人口28 971人,女性14 331人,占总人口的49.5%。
(一)年龄构成
据农场公安分局2005年统计,18岁以下人口为4 787人,占总人口的16.5%;19~35岁以下人口为6 836人,占总人口的23.6%;36~59岁以下人口为12 769人,占总人口的 44.1%;60岁以下人口为4 579人,占总人口的15.8%;从人口比例上看36~59岁人口比例较大,这说明中老年人越来越多,人口向老龄化趋势发展。
(二)文化构成
200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71人,占全场总人口数的 1.9%,比1982年增加了1.5%;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5 252人,占总人口的17.7%,比1982年减少了19.4%;初中文化程度的10 923人,占总人口的36.75%,比1982年增加了 0.4%;;小学文化程度6 763人,占总人数的22.75%,比1982年减少了13.58%;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 3 729人,占总人口数的12.54%,比1982年减少了0.46%。其中12岁以上的3 445人。人口中有聋哑17人没有文化,占总人口数的0.05%。
(三)职业构成
农场人口包括职工、家属和少儿三大部分。其中家属和少儿占人口的 70%以上,职工中的工人历来是农场各个行业、生产部门的主体,在人口中占的比例较大。2003年,由于撤队建区,管理人员比原来减少了 40%,职工人数自1998年以来,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2001~2002年,农场实施土地规模经营,部分职工从土地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二、三产业,外出打工,职工在农场总人口数中比例为 11%。到2003年农场调整有关政策,职工占农场总人数比前一年提高了9.4%。
农场人口职业结构表
(1998~2005年)
表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