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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六章 粮食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建场初期,粮食、油料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总场一级调拔。
  1972年,兵团时期,团设粮食管理指导组,由3~5人组成,负责全团粮食的管理调用上缴销售工作。
  1975年以来,团设商业股,设管粮人员5人,主要负责全团的粮食管理调用、出售、出口、加工、供应等项工作。团直成立粮食供应部,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人,负责团直片家属粮油供应等项工作,并按要求填报各种粮食表报。各营、青石岭设粮食管理供应组(简称粮食组),主要负责全营粮油、饲料、供应工作,各种粮食的产销余,人口变动定量标准牲畜变动,并对全营的麦场主任、粮食员、司务长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认真填报粮食部门规定的各种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