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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网点

第二节 商业网点


①、自1956年,建设农场建立后,当时只有一个商业网点,六三年三分场建立一个商店,六五年一分场又建立一个商店也就是七○年前共有国营商业三个。自八三年开始建立个体商业,一分场8个、场直和二分场12个,三分场7个,共27个。
  ②、从业人员七○年前有全民商业人员30人,七○年后至一九七七年有全民商业人员 45人,1978年至1985年全民商业人员达60余人,个体27人。
  ③、商业网点密度(单位数每千人)分布情况:七○年前三个商业网点,一三分场,场部各一个,平均4000人一个,七○年后国营商业三个,平均5000人一个,加个体商业27个,平均508人一个商业点。
  ④、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七○年前7450千元,七○年后17192千元。
  ⑤、集市贸易情况(吸引范围、参加人次、成交额)  
  七○年前没有,七○年后场部有贸易市场,附近农村都来参加,参加人次每天50人,成交额200元。
  ⑥、在组织商品流动中的作用
  七○年前农副产品购销额平均每年62667元,七○年后农副产品购销额平均每年2495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