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服务行业
第四节 服务行业
1972年,兵团时期,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理发馆,照像、刻章、修理收音机部、被服厂等,人员不多,各设1~2人,年年能保住基本工资。
1979年至1985年,由商业科直接领导下,成立了综合部,设在总场最繁华地方,面积达1千米。照像馆增加了设备,理发馆增加了烫发工具,被服改变了服装的式样,由于实行了承包,提高了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基本工资,并年年稍有盈利。
总场招待所建于1968年,建场初期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没有招待所,来人时办公室临时成为招待所。六八年刚建立招待所时,刚刚达到42个床位,15个房间,床位是木床,八一年开始由木床逐步达到钢丝床,房间27间,每间2~3床,共82个床位,服务人员8人,从建场到八五年,年年都达到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