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二章 物资管理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业务比较单纯,场部有材料室,下有物资仓库,编制5人,其中仓库保管员2人,材料室、仓库面积为200平方米。
  1958年,仓库随场部搬到五○五(现一分场六队)。通北设有办事处,负责物资、材料的转运业务。
  1959年场部失火被烧,物资库随场部又搬到九道沟。(现粮食所后院内)。
  1962年增加200平方米草木结构的土质仓库一栋,增加了储存面积,当时的条件非常简陋,没有办公室。
  1964年从生产队拉来一个宿行车面积9平方米做为临时的办公室。
  1970年六十八团组建,同时成立团物资股,人员增至九人,负责全团的机械配件和生产所需材料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当时的物资股长陈浩然,下设两个助理员负责机械配件和油料工作,各营设分库。
  1972年,六十八团改为四团,物资股人员未动,原物资股改为四团物资股。
  1974年从汽车队调入油槽车3台,负责油料运输。
  1975年,为便于管理,股库合一,人员23人,有办公室一栋,面积100平方米(包括警卫室、青年宿舍)当年开始经营煤碳和化肥业务。
  1976年,体制改革,撤销兵团机构,恢复农场体制,原物资股改为物资科。
  1977年物资科搬到现物资科的位置。
  1980年增加200平方米仓库一栋,秋季加油站已建成使用,至1983年底有油槽车三东风140型汽车一台,胶轮车一台,人员安排有科长1人、助理3人、财会3人,调拨2人、采购1人、驾驶员、勤杂工18人,共43人负责全场物资材料的供应和保管工作。
  1981至1985年,实行了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分级管理。分场仓库设专人领料,科长张水根,负责全场生产所需各种配件、材料、农药、化肥,五金化工、油料以及一部分建筑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