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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二节 计划管理


建场初期在规模小,机械少的情况下,主要是实行工作指导,谈不到物资计划供应,六十年代,农场每年向北安县提报物资供应计划,主要是油料、农机配件等,主要渠道是从赵光物资供应站调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管理混乱,不能按生产需要的物资进行计划管理,盲目购进,使质量过不了关,不但物资大量积压,而且损失浪费达十几万元。
  1976年场划归北安农场管理局,物资供应也由北安管理局物资供应站供应,在配件物资方面,为了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搞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各单位每年都按年度计划,阶段计划,以便物资部门组织货源。
  1984年以来,又进一步加强物资流通各个环节的计划管理,实行按计划采购,按计划供应,克服了过去存在的:“无货伸手要,计划不知道”的作风,杜绝口头计划,并按以下几点贯彻执行:
  1、编制计划的依据:一律按场(84)14号文件通知的精神,场核定的流动资金指标为主要依据,不断突破。  
  2、在编制计划时,各单位发动群众,广泛民主,并认真讨论参照本单位历年物资消耗数据,反复推敲把钱花在当处,编制出切实可行的比较完整的科学计划。
  3、编制计划时,注意质量,要求过细,品种规格要弄清,有年计划、阶段(春耕、夏锄、麦收、冬检)计划。
  4、无计划,原则上不供应,如供应时先保计划内,后照顾计划外造成了生产的损失由自己单位停止结货,如供应也必须加息还。
  5、如在生产实践中,确实无计划指标,要求供应,必须经分场、农机科、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追加计划,否则一律不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