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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资供应

第三节 物资供应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物资管理比较严格,手续也很健全,虽然没有材料室,但专门有负责物质供应工作,如配件物资、油料供应等。年终盘点库存两次,负责人亲自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年“文革”中的动乱,物资管理不严,产品质量差,有的物资不能用于生产,再加上分类不清,储存混乱,生锈的现象存在,造成了长时间积压库中。
  1976年恢复农场体制后,管理与供应逐步走向正规,在原煤供应上77年以前基本上没有确实地安排78年以后场建字(78)21号文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耗煤工种作了一个定额指标取暖才有了初步着落,公用锅炉取暖按每平方米10公斤、豆油加工一吨按3吨给煤,红砖每块耗煤0.15公斤,家属煤每户取暖一吨。
  1978年以来,国家强调物资供应掌握“计划供应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基本上解决了由于供应渠道,单一带来的供应不及时品种规格不对路,思想上重视用途大数量多的,忽视用途小数量少的物资,使供应渠道很快畅通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物资科设立了物资供应网点,主要任务是根据农业生产、工副业生产、基本建设、设备更新、开荒、水利等任务的需要,根据场内物资库存情况,根据历年物资消耗水平,根据农场资金情况等因素,编制市场调节物资计划并组织力量实拖,以确保农场物资供应的来源,物资到库后,进行综合平衡.然后向各单位供应。三个分场各建一个分库,负责供应所属生产队以及直属单位。真正做到了面向基层,端正态度。一切为了生产。在农忙季节,不分昼夜,随叫随到,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