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
第二节 民兵
一、组织
1956年农场初建,各级民兵组织不健全,当时仅有民兵100余人,征集的条件是属16~45岁的青、壮年,男女不限,政治表现好,家庭出身好,均可加入民兵组织。年冬民兵发展至200余人。场成立民兵营,下设二个民兵连,一连为积肥连,连长毛炳富,指导员王永山。主要任务是积肥。二连为水利连,利用冬闲时间,集中兴修水利工程,1963年赵光农垦局成立人民武装部,本场的民兵组织走上正规。根据各单位适令人员多少相应成立连、排、班等民兵组织,并按着年令大小,身体情况分为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年末,共有民兵800人。其中:基干民兵200人,武装基干民兵100人,普通民兵500人。
1970年,六十八团组建后,随着上海、天津、北京、哈尔滨等地城市青年的大量下乡,使民兵组织得到大量充实和加强。由于当时国际形势所迫,生产建设兵团的任务是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战备,民兵工作得到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实际情况。上级批准成立一个民兵团,下属四个营、三十八个连、连以下排、班按三、三编制,每班12人。全场共有民兵200余人。
民兵团团长、政委、参谋长由上级党委任命,营、连干部由团里任命并在军务股备案。
1976年恢复农场体制后,由于知青大量返城使民兵组织从人员造成大量减少,武装工作一时被动,民兵组织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1981年,遵照总局党委、武装部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的指示精神,对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场改建一个普通民兵团,四个普通民兵营,一个基干民兵营。普通民兵营下属25个民兵连,基干民兵营下属四个基干民兵连。专业分队组建一个重机连,下属一个反坦克火器排、一个追击炮排、三个爆破班,民兵总数达2440人。其中基干民兵 1200人,普通民兵1200人。
普通民兵团团长杨玉山,政委李万隆,参谋长潘德志。下属营按分场的排列顺序分为二、三营机关为直属营,基建科下属各单位的民兵组成基建水利营。
民兵一营营长陈清峰,政治教导员齐国,二营营长刘庭佐,政教齐云、三营营长万春政教陈化兴,直属营营长范伸、政教马玉、基建工程营营长韩永江、政教员洪义。
1982年,遵照中发(81)11号文件精神和局党委在赵光农场召开的调整民兵组织会议精神,本场的民兵组织再次进行调整,民兵总数由原来的2440人精减到1250人。其中武装部基干民兵由1200人精减到400人。民兵团重新改编,下属一个基干民兵营,五个普通民兵营。基干民兵营下设4个基干民兵连,20个民兵排,一个六○炮排,一个重机枪连。由原来的35个连级编制减少到25个。
普通民兵营四个,共有民兵850人。二营营长刘庭佐调出由白也担任民兵营营长。三营政治教导员陈化兴调出,由马玉接替营长职务。
二训练:1957年冬,场里第一次举办民兵训练班,由复原军人王云亭担任理论教员,讲授军事常识。并进行简单的刺杀、射击、投弹等项目的训练。此后,每年进行春、秋两季的民兵训练。每次参加训练30~40人,集中食宿。训练时间半个月,训练内容主要是军事常识和实弹射击。每年抽10人参加北安县组织的民兵训练。
1968年,兵团组建后,民兵训练工作更加正规。按军队要求,由团作训股负责,首先对连级干部进行训练,这些连级干部多数是复原军人,是民兵训练工作的骨干。训练结束后、回连队组织民兵进行训练。凡属兵团战士,团里还要分期、分批集中轮训。当时训练的内容,方法是理论与实践相结的训练,由主要干部讲授军械常识、军事识,并进行队形、射击、刺杀、投弹、匍匐等项目的练习。
1976—1977年是兵团变农场的过度时期,知青纷纷反城,使各级民兵组织都受到影响,现役军人回部队,武装工作一时处于瘫痪状态使民兵训练工作中断两年之久。
1978年民兵的训练工作重新走上正规,按着沈阳军区民兵训练大钢的要求,采取分批轮训的方法、由总场、分场组织中轮训,时间15天炮兵专业技术轮训不少于20天。每年训练60—100人次。训练内容由三打、三防、射击、投弹、队列、刺杀等项目的训练增加到二八迫击炮六○炮、七五炮、重击炮等项目的训练。
1981年以后,按中央军委关于民兵训练不少于30天的规定,管局给我场下达了每年、160人的训练任务,本场按着分期分批轮训方法,分三批进行轮训。训练的内容有技术、战术、投弹、炮破、反坦克地雷的使用等。考核验收及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成绩优秀。
三、武器管理
兵团时期,武器、弹药发至班组、排保管,由于一些农场接连出现动用武器造成伤亡事故、本场于1971年修建弹药库,将各种轻武器集中到弹药库保管。每个生产单位只留一支枪做警卫用。
武装部设一名器械助理,专门负责武器的登记、清理、维修工作。
1971年后,由本场武装和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各单位留用的所有枪支均收回集中管理。但由于保管人员思理松懈,1983年发生一起枪支、弹药被盗案,因及时查破,没有造成后果,此案发生后,引起各级领导对武器管理的重视,对弹药库警卫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加强了对武器弹药的管理工作,在弹药库增设警报装置,武装部定期检查武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