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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调整管理体制

第二章 农垦厅时期(1962—1967)

第一节 调整管理体制


1962年,赵光农场改为黑龙江省农垦厅赵光农垦局,和平分场改为建设农场,隶属于赵光农垦局领导。
  一九六三年,为适应由三级制向两级制过渡,执行了包干管理制度。并实行场部、生产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共有农牧生产队12个。(其中:农业生产队7个、林业1个、牧业1个、工副业1个)以生产队为单位,场部综合经营,统一领导全场经济活动。全场固定职工748人,(其中:农业工人584人,占职工总数的79%,管理人员82人,占职工总数的10%其他各行各业82人,占职工总数的11%)农场在体制调整时,对机关也做了精简整顿,把原有业务科室合并为四室(生产办公室、经营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场长办公室)一处(政治处)、一会(工会)、一部(武装部)的办事机构。
  农场明确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指导思想,要求机关人员面向基层,根据此要求,在农场每年的四大环节中,如春播、夏锄、麦收、秋收等,机关人员几乎达到80%以上都背着行李、到了生产队和职工在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真正达到了面向生产、办事快、不踢皮球,实现了机关革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