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建七团五营
第三章 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68—1976)
第一节 组建七团五营
1968年黑龙江省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同年十月兵团一师成立。原赵光农垦局撤销,后各团的筹建工作在兵团和师部的领导下相继进行。当时建设农场改为五营,双丰农场 (现在三分场)改大六营,涌泉农场(现在一分场)改为四营,归七团领导(现在赵光农场)。此编制全按部队改编。
一九七○年根据师的规定,由四、五、六营(即涌泉、建设、双丰)组建成六十八团,体制完全变动,团长王兆义,政委正庆忠,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司令部下设参谋股、生产股和管理股,政治处下设宣传股,组织股和保卫股;后勤处下设供应股、财务股,从团的首长到各部、处、股的部门领导及至部分参谋干事全部由现役军人担任,连级干部均由懂生产的当地干部担任以便生产,实行了三级管理,即:团、营、连,从此农场编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
1968年兵团组建后,本场由建设农场改为一师七团五营,各生产队改为连队的称号。
1970年9月,一师七团所属的九个营改为三个团,本场由四、五、六营组建成六十八团。全称是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六十八团,涌泉农场的全称是六十八团一营;建设为二营,双丰为三营。
1973年本团改为一师四团。
1976年兵团撤销,恢复农场体制,本团又恢复了农场的番号,全称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北安农场管理局建设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