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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第四章 管理局时期(1976—1985)

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一九七六年根据中央指示,撤销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成立黑龙江省农场总局。一师四团,又改为黑龙江省建设农场,隶属北安农场管理局领导,下属一、二、三营改为建设农场一、二、三分场,各分场下设若干生产队,实行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