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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劳动改造支队依法对罪犯实行惩罚管制;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以人道主义对其施行强迫劳动和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分为两部分,即经常性的国内、国际形势教育,主要是利用出工前后,由中(小)队长训话;晚饭阅读报纸及改造罪犯的典型教材;收听中央和本省电台的新闻广播;重大事件则全大队集中由大队长或报告员讲解党的方针政策、认罪服法、安心改造、前途光明等项教育。
  每年冬季则开展冬训教育,时间为 360小时。根据省劳改局统一部署、统一教材进行。首先对罪犯进行正面教育,选择在犯人中发生的对犯人有教育意义的问题,组织犯人辩论。同时对犯人进行个别谈话、个别进行教育。利用改造好的犯人现身说法,对那些不认罪服法的罪犯则开展批判斗争。与此同时,组织表现好的犯人外出参观。如1958年曾组织 8名罪犯赴省内参观工厂、人民公社,并让他们听劳模做报告。此时,亦通过罪犯家属亲人对他们进行帮助,使他们早日改恶从善,重新作人。对那些顽固不化分子,则予以法律制裁。并对二类人员进行生产技术教育,使他们学到自食其力的本领。如1962年,在犯人中开展“三比五反”活动:比思想政治、比劳动生产、比监规纪律;反逃跑、反盗窃、反造谣、反消极、反破坏。冬训结束统计为:年内受奖的罪犯 144人,受表扬的56人,受禁闭、带械具的64人。在刑满留场人员中,记功受奖的117人,受表扬的39人。法办1人。
  1963年至1965年,在二类人员中开展了“评功摆好”和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有 85%的两类人员靠近政府,放下包袱,安心改造。有117名罪犯受物质奖励,记功的29人,减刑5人,保外就医92人,受表扬的37人,提前释放 1人。不认罪服法的犯人占罪犯总数的7%,留场就业的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