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效益 第四节 经济效益
1955年至1985年,农场总人数10436人,职工4010人。耕地面积13387.3公顷。
1955年至1985年,累计生产粮豆46600万斤,累计上交国家商品粮11950万公斤,外贸出口大豆 6.8万公斤,商品率45.37%,固定资产总值1767.7万元。不含农田、水利、堤坝、水库、通讯、电力等固定资产价值。
房屋139715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131805平方米。
农用拖拉机256台,其中胶轮拖拉机170台。
收割机138台,其中牵引收割机58台。
汽车40辆,其中载重汽车38辆。各种机引农具969台(件)。其中五铧犁 9台,镇压器100台,播种机14台,重耙43台,轻耙196台。
粮豆总产:1956年39.9万斤。
种植业工人 240人,平均每一农业工人生产粮豆831.25公斤,1985年粮豆总产4110万斤,平均每一农业工人生产粮豆5654.9公斤,种植业工人3634人,总产值增长 102倍,每一农业工人生产粮豆增长5.8倍。
农场历年生产费用表
农场历年农作物综合亩成本表
农场历年企业管理费明细表
历年履带拖拉机工作成本表
农场历年收割机、汽车工作单位成本表
单位:元
粮豆平均单产:
1956年25公斤,1956年经营亏损21万元。
1985年亏损199.4万元,平均每一职工亏损435.33元。
1985年146公斤,增长4.84倍。
每一个职工创造产值:
1956年为704.16元,1981年为28948.51元,增长3.11倍。
1956年至1985年中:8年盈利合计177.1万元。二十二年累计亏损4639.1万元。盈亏相抵,实亏损4462万元。
经营情况编年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