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战工作
第四节 统战工作
第四节 统战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1978年以前,统战对象少,工作量小,没资料可考,1978年以后统战工作。
一、右派改正
1978年至1983年,右派改正和落实政策工作重点进行,农场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宣传部兼统一战线工作部。五年期间先后内查外调20多人次。异地落实政策,给平反和补钱款。重新安置工作和接回农场等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300次件。接待查找访问人员32人。共复查错划“右派”、“中右”、“坏分子”17人。其中韩生、夏克明、张国臣、姜明文、刘涛、鲁涛、夏舒涛、刘影久等17人。农场内改正,恢复公职,原薪,安排工作 3人,外单位落实后转入我场 1人,其他13人,遣送原藉的,到农垦系统外求职求生者,死亡者都进行调查,并按政策得到较合理政策落实。
二、落实起义、投城人员和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特赦人员的政策
1979年至1982年,场统战部对原国民党起投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先后内查外调50余人次,处理信访 800余件,接待来访92人,复查起义、投城人员、起义投城后错判共17人全部给予落实。其中起义后错判给予落实干部待遇 5人,艾文都、杨立勋、周会文、孙福增、刘士杰。刘士杰后被安置在黑龙江省参议会参事。其他给予安置适当工作,保证生活费用。对原国民党县级以上特赦人员29名全部按统战政策给予落实。支出费用11万多元。此项工作没有留下后遗症。
三、少数民族工作。
少数民族在农场人数较少,1983年统计全场少数民族384人,其中蒙古族226人,满族84人,回族43人,朝鲜族31人。对少数民族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对入学、参军、入党、提干问题上按政策要求给予照顾,多年来没发生歧视现象,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作了较为妥善的安排。农场对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信仰给予尊重并没有做任何干涉。
四、台胞、台属、港澳同胞、侨胞及归侨、侨眷工作
1983年,农场有台胞、台属 4户19口人。归侨、侨眷农场没有,农场在生活给予一定的帮助,在政治上关心他们,重大节日进行家访,对其提出的一些要求,能满足尽量达到其满足。对于他们要求的通讯联络或查找亲属等要求积极帮助。回来探亲的台胞给予很好的接待。提供旅游用车等。
此外,对非党知识分子等其他统战对象按党的政策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放手使用。使其发挥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