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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乡政府

第六章 政权机构

第一节 乡政府



                   第一节 乡政府
  一、概况
  1958年成立乡政府。乡政府设专职乡长 1人,副乡长1人,秘书兼民政助理1人。民政助理负责民事调解,优抚全乡(场)的军烈属、残废军人及五保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手续等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兴起,乡政府完全瘫痪。尔后再也未设立乡政府。
                 乡政府人员更迭编年表



  1965年11月11日双山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场部招待所召开。本届人民代表 101名,因病、事假未能出席的代表41名,列席代表1人。实到会59人。
  杨易先代表乡人民委员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于占江作当前形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