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建场初期,农场推行新接生办法,由各单位卫生员到户接生,对孕妇实行定期胎位检查。
  1969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实行 5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制度。在生产劳动中,对“5期”妇女进行“三调三不调”(路程调近不调远、劳动调轻不调重、阴雨天或下地调干不调湿)。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对经期妇女劳动保护逐渐取消。
  1984年3月配专职妇幼保健人员2人。
  1984年至1985年对产前妇女进行检查,并对全场妇女健康状况进行普查。1984年普查1388人,查证患子宫颈糜烂的人数占普通人员12%;1985年普查1320人, 发病8.3%,保健人员对患病妇女免费予以药物治疗。
  二、幼儿保健
  1983年以前农场每年为儿童注射各种小儿疫苗,都是由医院各队卫生所接种。1984年实行计划免疫,防疫站负责,给全场1220名儿童办理《计划免疫接种证》,建立预防接种卡,对1254名在校生进行一次健康体验,其中65人患有近视眼,412人患有沙眼,442人患有大骨节,并对在校生和幼儿服硒预防和治疗。
  1984年至1985年对全场0—7岁192名儿童春秋两季注射VD3预防佝偻病,对已患病的儿童给予治疗和饮食指导。
                 历年预防接种登记表



                 历年妇女保健登记表



                 历年儿童保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