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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肃反运动

第二节 肃反运动



                  第二节 肃反运动
  1956年9月15日,德都县委召开肃反工作会议。9月18日,农场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了以孙俊福为首的核心小组,以田国付为首的 9人肃反办公室。选择基本符合中央规定条件的46名职工干部为骨干力量。系统学习了中央文件,同时对全场169名干部和303名职工 (包括刑满就业人员136人)逐一审档,内查外调。经过4个月的充分准备,于1957年2月15日,首先集中64名干部学习。于2月30日结束:第二批于3月1日集中学习,3月22日结束。主要方法是学习动员报告,理解肃反意义、目的、方针、政策。其次学习对党忠诚老实材料;其三坦白检举阶段。明确规定不搞小组斗争,不搞小组坦白检举,一律向办公室人员单独交待。最后总结集中学习。
  肃反与审干同时进行,于1957年11月基本结束,会计王德仁系血债累累的历史反革命分子,清除出党,交地方法院后判处死刑。中队长历史反革命张生堂被判处 8年徒刑。并对20名审干对象做出了正确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