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第二章 建置沿革
建置沿革
建边农场正式创建于1969年,走过了32年的艰难路程。
建边农场的前身是嫩江县种畜场。建场前,嫩江县联兴公社和嫩北农场以北的广袤地区多为荒原和山林,只是沿嫩漠公路建有霍龙门公社,也只有3个大队十几个村落。再往北是多宝山铜矿、卧都河林场、中央站林场、嘎拉山林场和嘎拉河林场。在这一狭长地带,人烟稀少,水草丰盛,林木葱茏,动物繁生,是鄂伦春、达斡尔人渔猎的理想处所。
1887年,清政府为加强对黑龙江北部的统治和开采漠河黄金,开辟的一条墨尔根至十八站的古驿路经过此地。1936年,伪满洲国曾以开拓团的形式对该地区进行开垦。日寇为了掠夺资源,修建了嫩江———霍龙门———卧都河———黑河铁路,该铁路有20公里经由此地。直到1964年8月22日,经嫩江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在嫩漠公路76公里以东的座虎滩建立嫩江县种畜场。其中心任务是繁育种牛种马。用地范围东至大葡场西岗以西,西至3351部队农场以东,南至孙家窝棚北山角以北,东南至平顶山,北至泥鳅河以南。总面积30万亩。嫩江县种畜场建场当年垦荒3600亩,创建3个队,即座虎滩一、二队,奶牛队,场部设在座虎滩。
1965年2月,嫩江县种畜场接收了北满钢厂嫩江县基地农场,同年秋又接收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嫩江基地农场,与嫩江县商业系统农业基地长江牧场一同收归嫩江地区隶属,更名为嫩江地区嫩江种畜场。到1966年,种畜场已有5个分场,即座虎滩分场,三道岭分场,霍龙门分场,长江分场,大黑山分场,种畜场当时的范围南北200公里,东西100公里。场部机关名义上在座虎滩分场,但场领导人员在嫩江县城,一些事务需要到嫩江去办。由于修配厂和物资库都设在嫩江,修理农机具和领取物资都需到嫩江。为此,当时种畜场在嫩江设有办事处。1967年6月场部迁到霍龙门分场,但一些办事机构仍在嫩江。秋季霍龙门分场和三道岭分场各抽出一部分人,分别到二部落(现建边第四生产队)和137公里处(现建边第八生产队)开荒建点。
1968年,黑龙江省委和省革委会决定,将农牧场企业下放地方管理,于是嫩江地区嫩江种畜场又被交回嫩江县属,场名又恢复为嫩江县种畜场,主管机关是嫩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部。当年春季,霍龙门分场和三道岭分场开始迁移,分别到二部落和137公里处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开荒建设,并将三道岭分场的土地交给尖山农场,其人员和机械调往137公里处,组建137分场。
年末,按照嫩江县革委会决定,座虎滩分场第一生产队的土地和房屋交给中央广播事业局“五七”干校。
1969年1月,嫩江县种畜场场部机关由座虎滩迁至137分场。同年1月18日,嫩江县革委会签发[1969]22号文件,确定建边农场的场址和用地范围。
1969年2月1日,大黑山分场的土地和房屋交给2815部队,人员和机械调往137分场和一部落(现建边三队)之间的三道岗(现建边二队)开荒建点。
1969年4月25日,县革委会决定,将原乐山农场及嫩江县种畜场合并,组建建边农场。并确定了以发展农业为主的经营方针。原乐山农场定为建边农场三分场。
1969年5月10日,建边农场革委会正式成立,原乐山农场革委会和嫩江县种畜场革委会同时撤销。
1969年8月,建边农场三分场即原乐山农场划归到山河农场。
1970年中央广播事业局“五七”干校撤销,将1968年座虎滩分场交给中央广播事业局“五七”干校的耕地交还给建边农场。同年秋,嫩江县革委会又决定将这部分耕地(2250亩)及房屋交给1470部队,将座虎滩其余土地及牲畜移交给嫩北农场。
1970年霍龙门分场撤销,4500亩土地撂荒,人员和机械全部迁到建边四队。同年,又在伊克特北125公里处开荒建点,定为第五生产队。此时建边农场已有5个生产队,即一、二、三、四、五队,耕地27690亩。
1971年,建边农场由黑河收归隶属,名为黑龙江省地方国营建边农场。主管机关为黑河地区农场局。当时农场除5个生产队外,还有修配厂、面粉加工厂,制材厂,煤矿。
1972年初,建边农场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上收隶属,易名为黑龙江省建边农场,主管机关为黑河分局。这时建边农场下设7个农业生产队,3个队级工副业单位。
1973年,农场机关开始设置组织科、宣传科、保卫科、劳资科、行政办公室、生产科、供销科、工业基建科等17个科室。
1974年,根据黑河分局的指示,嫩北、山河、嫩江、七星泡等四个农场援建建边农场,先后建起了九队、十队、十一队和十四队,建边农场自建了十二队,于是当年农场的农业生产队增至12个,队级工副业单位达到了5个,耕地面积增加到67363亩。
1975年,农场由过去的二级管理变为三级管理,增设5个分场,农业生产队增加到13个,队级工副业单位增加到9个。同年底,农场场部从137公里迁移到西南25公里的固固河北岸,现场部所在地。
1976年2月,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改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下设管理局。建边农场划归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1997年国营农场总局改为农垦总局,九三国营农场管理局改为九三分局,农场隶属于九三分局管理至2000年。期间的1984年,农场曾建立劳改支队,实行生产建设与改造罪犯的双重体制,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分别隶属于九三农管局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劳改局。
1977年,农场又撤销了分场,由三级管理恢复为二级管理。随着1978年到1983年连续6年的大规模开荒和基本建设,使农场逐渐达到了中型农垦企业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