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畜牧业的有力条件
第五章 畜牧业
第一节 发展畜牧业的有力条件
经1984年九三分局普查,农场有可利用草原面积231530.8亩,不可利用草原面积51506.7亩;1989年黑龙江省测绘局航测,农场有可利用草原面积121718.6亩,不可利用草原面积51506.7亩;1994年农场核查,可利用草原面积113718.6亩,不可利用草原面积51506.7亩。虽然自1984年以来草原面积减少11万余亩,但现有的113718.6亩兼用草场土质肥沃,湿润,牧草生长茂盛,种类繁多,以三棱草、小叶樟、苔草、苜蓿草为主,一般高度60~70厘米,草质优良,适宜饲养草食畜类,是发展牛、羊的理想场所。
除此以外,近年来由于调整了种植结构,大豆、饭豆等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40%,豆秸、豆皮是牛羊的良好饲料,为畜牧业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饲料来源。
水源充足,全场可利用草原主要分布在固固河、五站河、喜鹊河、泥鳅河、西斯阁河沿岸和嫩江东岸,可谓水足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