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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展概况

第二节 发展概况


农场前身嫩江县种畜场时期是以发展种畜为主。但因建场后短期内几次分合搬迁,畜牧业发展缓慢,年年亏损。1965~1969年马牛等大牲畜几乎没有增加。1969年,以饲养繁育纯种阿尔登马为宗旨的座虎滩分场马队,因受4号病威胁,不得不把全部阿尔登繁殖母马调到嫩北农场,其余马、牛分别调到一、二、三、四、五队和八队。
  1969年建边农场建立后,虽然经营方针为“以农为主,农牧结合”,实际上畜牧业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畜牧业发展十分缓慢。1974年因4号病严重蔓延,全场马匹出入实施封锁。同年11月,在基本路线教育中,收回职工自养的母猪、绵羊为公有,使农场畜牧业发展受到影响。
  到1976年,职工自养的猪、鸡、鸭、鹅发展加快,到1979年,场内猪肉、禽蛋基本自给。1979年以后公养猪数量减少,户养大量增加,并出现了少数大牲畜养殖户。此后,随着牛猪马的公养变私养,畜牧业亏损局面得以扭转。
  1985年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家庭牧场应运而生,以农场职工、待业人员为主,畜牧业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为了在新形势下扶持职工大力发展畜牧业,促进农场发展,职工增收,农场对家庭牧场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规定家庭牧场的规模为:繁殖母猪5头以上,育肥猪20头以上,羊50只以上,牛5头以上,禽100只以上。上交任务是:每口繁殖母猪年末上交一头肥猪,育肥猪交留各半,后备母猪每头上交半口肥猪,羊每10只上交2只平价肉用羊,每10只禽平价上交1只肉用禽。少交一头肥猪可上交50元,少交一只肉用羊上交20元,少交一只禽交5元。为了扶持职工发展畜牧业,饲料地头两年免收土地利润,第三年起按一半收取。饲料地标准是,牛、马2亩/头(匹),羊4分/只,繁殖母猪2亩/头,后备母(公)猪1亩/头,育肥猪5分/头,禽4分/10只。
  1986年在制定落实“七五”脱贫致富规划时,以全力发展畜牧业为目标,购买山河牛71头。同时,适应改革需要,部分机关科室转轨变型,由行政指挥型变为经营服务型,其中畜牧科被撤销,成立了自负盈亏的畜牧总站。
  1987年畜牧业实行承包经营,农场对畜牧总站,畜牧总站对畜牧专业户承包经营,产权归场,总站负责经营生产,农场投资,5年收回原本。一切饲养费用由专业户自理,牲畜死亡由承包户负责。作价标准,山河改良牛,一周岁的母牛每头1000元,改良黄牛每头周岁母牛350元,羊30元。专业户标准,大牲畜5头以上,繁殖母猪5头以上,肥猪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符合标准的专业户拨给相应的饲料地。当时农场只有2头奶牛。为了改善产业结构,有效利用草原资源发展奶牛业,农场组成了由2名副科级干部为主的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专项组织全场奶牛生产工作,同时动员干部职工个人购买奶牛,发展奶牛专业户。个人申请购买奶牛,每头农场垫资2000元,个人筹资2000元。农场还提出免费为奶牛户往嫩江送牛奶。在这些优惠政策的激励下,干部职工纷纷报名购牛。
  1988年,农场为了加快畜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引进养奶牛(羊)户的有关规定》,凡外部农场、城镇、农村居民,自有一头奶牛或30只羊者,可携带奶牛或羊到农场落户,成为农场居民。同年农场总局拨改贷25万元给农场,加之农场自筹资金,动工兴建了日处理5吨鲜奶的乳品厂。
  1989年重点发展奶牛、黄牛和羊,压缩马匹,稳定发展猪禽。当年贷款40万元专项用于发展“两牛”,同年7月1日乳品厂试车生产。
  1990年从北京购奶牛101头,农场建立起奶牛核心群。
  1991年农场加大工作力度发展畜牧业,重点推进以乳品加工为龙头,以奶牛核心群为骨干、牧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公司化经营管理体制,靠政策吸引和引导职工、家属从事奶牛业,积极发展专业户和专业大户。为了实现畜牧业作为脱贫致富突破口的作用,设一名副场长肖丕专抓畜牧,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当年新建牛舍2栋1000平方米,建青贮窖3个750立方米,购置青贮收获机5台,使基础设施得以改善,促进了奶牛业的发展。
  1992年又从北京购入82头奶牛。为了加强奶牛户管理,出台了全面清理整顿奶牛(绵羊)户的规定和实施细则:
  1、按合同以奶牛户身份进场后,至今没有交售鲜奶的和以黄牛顶替奶牛头数进场的,一律清退。
  2、凡不参加1992年春季奶牛户核查和奶牛质量及健康状况复查检疫的,无论是否交售鲜奶一律清退。
  3、进场后奶牛因病残或因故死亡,至今没有补充奶牛的奶牛户,或进场后将奶牛转手卖掉的,一律清退。
  4、进场后奶牛死亡,虽然已补充了质量合格的后备奶牛,但截止6月末仍未交鲜奶的,一律清退。
  5、1991年以前交售鲜奶累计不足2吨,1991年又没完成交售鲜奶任务者,一律清退。
  6、1991年交售鲜奶1.7吨以上不足2.5吨,后将奶牛卖掉,目前手中无饲养奶牛者,一律清退。
  7、进场后有劣迹和违法行为的一律清退。
  8、超计划生育户一律清退。
  9、1991年以前累计交售鲜奶2吨以上,1991年未完成交奶任务,现在家中有2头以上质量合格奶牛者,暂不清理。
  10、1991年交售鲜奶2.5吨以上,但把原奶牛卖掉,又补充了新奶牛者,在查清新奶牛来历之前不予清理,户口缓办,待查清后按规定办理。
  11、1991年交售鲜奶1.6吨以上,手中有奶牛,1992年继续交奶的,暂不清理。
  12、1991年交售鲜奶1.3吨以上不足2.5吨,目前正参加公养奶牛核心群承包,表现突出,无劣迹和超计划生育者,暂不清理。1992年完成交奶任务,可给予落户。
  13、1991年交鲜奶2.5吨以上,无劣迹,不超生,遵纪守法,表现突出的可予落户。
  这次清理整顿,给予落户的37户,暂不清理以观后效的53户,清理不守合同户131户,清理自流户79户。在清理整顿基础上,加强了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六不出队”,即饲料供应,冻精配种,鲜奶收购、防疫、治病、技术服务等不出生产队。
  1993年农场开展奶牛饲养、管理规范化达标工作,要求是:
  1、奶牛年纯增殖率18%。
  2、实产母牛平均单产鲜奶3吨。
  3、冻精配种妊娠率90%。
  4、青贮饲料喂量每头奶牛5吨。
  5、常年饲喂混合料(玉米、豆饼、麸子)至少保证两种。
  6、奶牛建档、立卡、打耳标,选种选配100%。
  7、防检疫密度100%。
  8、服务达到“六不出队”。
  9、提取和建立奶牛风险互助基金。
  同时还制定了发展“两牛”奖罚办法。奶牛按年增值率15%计,每增加一头奖单位30元,每减少一头罚10元。肉牛增值率按10%计,出栏率按20%计,每增加一头奖单位10元。奶牛存栏20头以上,其中产奶牛15头以上,鲜奶单产达标的,奖单位300元。
  1994年5月从山东菏泽购进小尾寒羊105只,年末发展到221只。
  奶牛业发展到1995年,由于投入、管理、技术、服务等各种原因,从数量到质量,从奶牛到牛奶,其增长进步幅度都处于低水平、低指标,其中普通奶牛每头平均产奶量1吨左右,北京高产奶牛平均产奶1.1吨左右,奶牛妊娠率只有40%。由于奶牛饲养水平低,发展缓慢,导致乳粉厂奶源不足,达产率低。又因乳粉厂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价格低,致使乳粉厂长期亏损,为此于1995年关闭,优质奶牛调给七星泡农场,部分劣质奶牛就地当黄牛饲养。
  1996年,按照“强农、兴工、上牧、活商”的经营方针和“金、牛、粉(黄金、肉牛、面粉)”发展战略,在畜牧业方面决定集中发展肉牛和羊。为了加快发展,农场出台了《关于干部、职工贷款引进肉牛的有关规定》,要求正场级领导购买饲养5头以上,副场级3头,科级2头,科员1头,生产队正职领导3头,其他管理人员1头以上。职工购牛采取“筹一贷一”的办法,不收利息。当年购进肉牛871头,绒山羊320只,年末肉牛存栏2241头,完成计划的117%;羊存栏2780只,完成计划的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