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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建筑材料

第六节 建筑材料


在建场后的20年内,农场建筑所需的红砖、普通瓦、白灰、木材等均能自给,砖瓦、白灰农场均能烧制,木材自采自加工。深化改革以后,随着产权的转移,砖厂、瓦厂、白灰厂、木材加工厂均销声匿迹。近年来,由于低产田改造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基建公司自筹资金上马了水泥涵管生产设施,加工直径50厘米和80厘米两种规格的水泥管,完全能够满足全场需要,且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