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概况
第十章 非国有经济
第一节 发展概况
非国有经济在农场起步较晚,发展较慢,1982年以前完全处于职工自发状态,还没有形成农场有领导有组织有目标的行为。1982年,根据黑龙江省农场总局,九三农场管理局关于发展垦区集体经济的有关规定,同时也是促进职工子女和家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农场首次制定并出台了龙建农[1982]44号文件,即《建边农场集体企业管理办法》,成立了集体经济办公室,开始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集体经济建设。到1983年,集体企业发展到13个,合营企业1个,从事种植业、林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服务业(经营日用百货、副食品、机电维修、冷饮、照相、修鞋等)人数达569人,安置待业人员105人,总收入285万元。当时个体商业户已有24户,年销售额60万元。
由于农场的重视,到1990年,非国有经济在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影响下不断发展,从业人员日益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种类不断丰富,效益不断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1991年农场成立了以场长为主任的“庭院经济指导委员会”,工会副主席负责庭院经济办公室日常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到1992年庭院经济已成为与农场农业、工业生产同步发展的产业,成为加速经济发展、繁荣市场、振兴农场经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脱贫致富的重要措施。
迄今为止,在非国有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初始阶段,1992年工作力度较大,进展较快。年初,农场组织召开了首次庭院经济交流表彰大会。在这次会议的促动下,加之其他一些相应措施,这一年,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2670人,占总人口的27%;从业户数1970户,占总户数65%,户均收入1470元,人均收入374元,其中从事养殖业1271户,从业人员1500人,产值157万元。全场大牲畜由上年的2140头发展到3541头,增长65%。从事加工业48户,从业人员106人,总产值124万元。经农场扶持和个体工商户自筹资金,建立了商业一条街,个体工商户144户,占全场总户数的6.7%,从业人员203人,占职工总数的6%。其中商业67户,运输34户,手工业28户,服务业7户,饮食业5户,修理业3户。但是,1992年采取的是普遍号召,整体推进的办法,一是还没有提出工作重点,二是还没有具体的扶持措施和倾斜政策。
1993年以“五路”并举的措施加以推进。组织分离推上路,政策落实扶上路。出台了给养殖够规模的户饲料地,只收地税不收利费。典型带头引上路,项目启动带上路,加强领导帮上路。首次提出对基层单位主抓职工庭院经济的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实行庭院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分配挂钩。1994年在各生产队配主抓庭院经济和第三产业、由一名兽医兼任的副队长。并提出了“两种、两养、一采一输出”的庭院经济工作思路,即种植经济作物、种植饲草药材,养奶牛、肉牛,养木耳段,采集各类山产品,输出劳务。1995年农场提出了以饲养“两牛一猪”为主攻方向,并开始建立畜牧发展基金,每亩2元,用于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畜牧兽医服务站建设。同年建立起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中心。采取“筹一贷一”的办法鼓励和扶持职工发展养殖业,即为了解决职工想发展又缺少资金的矛盾,职工自筹多少资金,农场再低息贷给同样数额的资金。
1996年,非国有经济以发展肉牛为主,成立了畜牧开发公司,下设畜牧兽医服务总站,并以每人每年补贴2500元的方式给十四队、原五队、四队、三队和八队各设一名兽医,强化服务体系。当年肉牛和羊存栏都有较大比例的增长。1997年成立肉牛育肥厂,以杀促养。1998年非国有经济以“一牛一棚”即肉牛和棚菜为主导,成立了非国有经济开发公司,专项负责全场肉牛与棚菜发展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到1999年,全场非国有经济从业户达2200户,占全场总户数的88%,从业人员6500人,开展的项目有百余种。非国有经济发展至此,各业都涌现出一批规模大、收入较高的大户,典型户,示范户,其中饲养肉用繁殖母牛20头以上的15户,养羊100只以上的7户,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2户,养鱼水面超过百亩以上的4户,养兔100只以上的3户,加工服务业年纯收入2万元以上400户,非国有经济纯收入超万元的500户。2000年农场投资2万元建成了生猪屠宰厂,开始了定点屠宰,严格检疫,全场职工群众真正吃上了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