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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1982年刚开始管理时,个体业户只有15家,经营烟、酒、糖、茶等日用小商品,都是在自己家里卖,小市场上有几片零散的临时架起来的棚架,不时有些卖农副产品的零散摊贩。在家经营小商品的业户有时也用小手推车装些商品到集市上叫卖,刮大风或下雨便收摊。因此市场管理内容也比较少,主要是核发执照,收管理费,固定业户每月5~7元钱,临时零散摊点每次收3~5角钱。除此便是维持市场秩序,清理市场卫生。
  1985年,随着集市贸易规模的扩大,改善市场条件迫在眉捷。根据当时的条件,由农场出资金,工商管理所牵头组织,在场部中心大道路北空旷地段的路边(现农贸一条街对过),用木杆,木板和油毡纸搭建了不足100平方米的棚架,棚架挡雨但不遮风,业户可在棚内全天候出摊。在市场发展的同时,全场个体工商业户已发展到24家,其中场部15家,分布在各队的9家。1989年,适应个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工商管理所的积极筹措、协调下,业户自筹自建建起了建边场直农贸市场一条街,1992年扩建后总面积达到19888平方米,街内业户达45户。1998年,工商所组织街内个体业户集资4万元,将810平方米街面打成了水泥路面,进一步改善了经营环境。一条街经过不断的改建扩建,到2000年总建筑达3080平方米,街内业户达56户,成为全场集市贸易和购物中心。
  1986年起开始对有经营行为的、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最早登记的有修配厂、粮油加工厂、招待所、物资科,到2000年企业登记注册的有9个,其中企业法人一个,营业登记8个,注册资金2032万元。
  1988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九三工商物价局以后,管理内容逐年增加,管理逐年规范。在原来管理内容基础上,加大了物价管理和打假扫劣。查处各种案件工作力度,年查处案件5~7起,每年夏季开展饮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无证经营业户,查处无厂名、无地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1996年起,每年春播前开展农资商品大检查,主要查农资的产地、进货渠道、商品质检报告等,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上当受骗。1997年以后,每年“两节”(元旦、春节)来临之前都开展大规模市场检查,对假冒伪劣商品实行收缴和集中销毁,对其经营者进行处罚,让人民群众购买放心商品,过舒心节日。1999年春节前一次检查60多户,收缴不合格酒34瓶,收缴其他“三无”商品23个品种246件。
  每年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工商所全员上街开展宣传活动,散发传单,展示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接受消费者咨询,常年设立举报电话,调节、处理消费者投诉。
  对商标、广告进行管理。1991年对农场乳粉厂生产的乳粉申请了“建边牌”商标注册。对广播电视广告进行审核,对牌匾、商幌、橱窗张贴、工艺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登记,核发登记证40个。
  1998年对不具备主体资格而经营化肥、粮食的2个业户进行了严肃处理。
  近几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所在思想观念上,由过去管理农贸市场向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转变,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开展了价格民心工程,以治理“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重点、清费治乱减负。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实行由工商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制度,明确收费依据、范围和标准,2000年全场有收费许可证的单位或部门18个。将管理触角深入到生产加工领域,同农场相关部门一起,招商引资引进亚麻加工户7个,使农场职工种植亚麻面积最多时达3000公顷,获得了很高的经济效益。
             商店经营额及利润统计表
               (1969~1991年)
  表4-1                       单位:万元



  
  注:1969~1973年未统计,1992年商店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