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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

第三节 土地


一、历史沿革
  1986年以前没有专职土地管理机构,由农场基建科兼管。
  1986年6月25日国家土地管理法通过后,按照要求,农场成立了土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只有付廷慧一人。
  1988年土地办更名为土地管理科,并收归九三土地管理局管理,工作人员周耀辉,付廷慧调出。
  1998年土地科再次改变隶属关系,由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上收实行垂直管理。科长周耀辉。
  二、土地管理工作
  1986年成立土地办以来,在对土地资源实施管理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下列主要工作:
  1986年利用航片转绘,形成了农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各类土地利用资料。对指导农场农业生产提供了依据。
  1992年10月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于1993年6月与其他农场同时完成。通过这次调查,查清了农场界内的各类土地分布和利用现状。
  1994年进行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
  从1995年起,每年10月底前开展土地详查及变更调查。
  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完成了《建边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0年5月,建边农场申请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由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划界处指导,建边国土资源科、林业科、草原管理站及双鸭山土地规划院共同完成建边农场落界工作。同年11月领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农场土地面积分类表
                (1972-2000年)
  表4-16                        单位:亩



  续表4-16



  注:1976-1979年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