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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刹风工作

第三节 刹风工作


1982年底以前,围绕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农场纪委主要狠刹了4股不正之风,狠刹人事安排上的不正之风,纠正了7人通过开假证明安排工作的问题,撤换了4名未经农场考核私自安排的卫生员。纠正了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不正之风,共清理出计划外建设,乱挤乱摊成本等13方面、26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金额255500余元。纠正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坚决不认真,该罚的不罚,该处理的不处理,造成83人违规生2胎,13人违规生2胎以上的事实进行了严肃处理。打击了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了24名汽车司机在星火采煤点索贿受贿问题,收回赃款赃物2037元。共收到经济领域违纪线索29件,立案18件。
  在此后的3年间,纠正了①人事安排方面的不正之风,主要是对在选调劳改支队干警工作中,个别干部利用职权安排亲友的问题进行了纠正。②普调工资中的歪风。在1984年调资中,查出工作年限不够调级而又调级的35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该调而调的18人,其他不该调而调的19人,共计72人。对此72人予以免调。③经济领域的歪风。
  1986~1988年,刹风工作主要查处了场集资公司非法谋取利润,一些单位干部利用签行车单结算伙食费在饭店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问题,三年中立案检查21起,涉及52人,其中党员干部25人,有6人被判刑。
  1989~1994年,刹风工作以常规教育和检查为主,重点对几个执法部门收费标准和依据等问题开展了清查,纠正了收费手续不健全、不规范、罚款金额底数不清,部门存储现金额度过高等问题。对个体饭店进行巡查,检查公款吃喝现象,当场曝光。
  1995~2000年,主要对各单位的账外“小金库”开展清查,清理“小金库”13个,收回账内外资金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