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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办事制度公开化

第六节 办事制度公开化


办事制度公开化是1991年推行的,主要是为抑制和减少党内外不正之风,促进党风和廉政建设,形成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以最容易产生舞弊行为的各个环节为重点;把凡是应该让群众知道的事情都予以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人民群众检查监督。
  公开的内容有:
  一、党务公开:组织发展,确定非党积极分子;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作用发挥;支部决策;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情况。
  二、政务公开:职工承包土地情况及土地面积、地号、类别、税费利标准等;利费税收缴情况;各种农产品产量、销售去向、价格等;计划生育指标及特殊指标的分配及政策;职工工资晋级条件及结果;困难补助的原则及结果;技术工种人选条件;评模评优条件、方法及结果;职工子女就业条件及审批程序;提干、征兵的条件、标准、结果;干部住公房的房费、维修费;干部的交通费、招待费、电话费补贴等工作待遇等。
  三、财务公开:生产、财务、物资分配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机车作业收费标准及收费情况;承包土地收费标准及应交的生产费用;个人往来账;家庭农场盈利现金返还和收缴陈欠情况。
  公开形式:广播、电视、公开栏(板)、图表上墙、会议等。公开的时间有年度性的,如生产财务计划、种植方案,分配方案等,季节性的,如阶段生产费用支出,产品处理,生产资料分配等;阶段性的,如征兵,各种收费等;临时性的,如招聘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