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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二章 林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4年,农场林业由总场具体负责,专设造林队,技术指导由农业技术员兼管。
  
  1964年,农场设林业技术员一名,专门负责全场林业生产业务,场由一名副场长分管。1966年,林业队与第二生产队合并,生产室设一名林业技术员抓林业工作。1968年兵团五十一团组建后,设立林业专业连队(即十二连),具体业务由一名农业参谋兼管。1970年,五十一团压缩非农业单位,将林业专业连队与十三连合并,林业变为一个排。(包括毛纺)1976 年恢复农场体制后,林业和毛纺同时又与十三连分开,建起园林队,业务由生产科一名林业技术员负责抓。1978年,园林队改为林业站。1982年在农场总局资助下,林业站变为机械化林场,场正式成立了林业科,杨发任副科长,场由一名副场长分管林业。
  附:历年场、林业科、林业队(站、场)负责人及林业技术负责人简表一、二
  
  (表一)          场林业技术负责人简表



  (表二)       历年场、林业队(站、场)负责人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