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十四章 农电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58年,使用一台3瓩交流发电机,由广播通讯工人王树生管理。1959年,购入一台20瓩交流发电机。1962年,购入一台50瓩柴油发电机组,安置在场修理所,设两名发电工,由修理所管理。
1963年,调入一台64瓩的发电机组,由修理厂管理,有发电工三人。电业管理由修理厂电工窦广福负责。
1969年,五十一团成立电业班,由程文阁负责电业班工作。1972年,程文阁调到五师师部参加双山糖厂的建厂工作,王树生接管电业班工作。电业班由六人组成。归团计划建设股领导。在供用电管理方面受五师变电所监督指导。
1978年,农机科兼管电业工作。电业班改称电业所,王树生任所长。电业所负责全场供用电管理和农场基本建设的电器安装及电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电业所管理场部自备电源(即发电厂)。
1979年10月,电业所并入修造厂,王树生任修造厂副厂长,主管电业。翌年4 月,电业所与修造厂分家,行政直接受农机科领导。
1970年,国电进场后,只有场部和少数生产连队用上了国电,绝大多数单位是逐步接入国电网的,而且,供电单位(北安电厂) 容量较小,供电率每年只达到60—70%,远远满足不了农场的需求,场电业所的自备电源容量也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因此,各生产队也相继购置了发电机,作为自供电源或补充电源。自1966年到1983年,全场已有12个生产队和毛毯厂先后安装了柴油发电机组,建立了固定的发电点,每个单位配一名专职发电工,各单位根据生产需要自发自用,由生产单位自行管理。这样自发电就产生了两种管理:场部发电由电业所管;生产队发电由生产队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