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建设发展概况 基本建设事业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年至1958年。九年中,场内基本建设由九三局负责。完成建筑面积3,354平方米。
第二个时期:1959至1968年,十年中,基本建设任务由场工程队负责,完成建筑面积28,57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474万元。
第三个时期:1969年到1977年。八年中,基本建设领导机构比较健全,建设规模较大。共完成建筑面积111,254平方米。建设总投资为1,231万元。
第四个时期:1978年至1983年。基本建设工作在营房股及计划建设股的基础上,组建了基建科。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共完成建筑面积为45,432平方米,建设总投资为683万元。
(表一) 历年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