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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物资管理

第五节 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保证供应。随着农场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物化劳动消耗的比例不断提高,在物资管理中,物资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1968年到1976年,主要措施是核实供应和交旧领新。这对物资的控制使用,起了一定作用。1977年又实行了限额领料的办法,即:根据各单位的生产情况,下达资金指标。各单位凭资金指标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1983年又实行了代金券。物资部门开始对各单位一手钱,一手货。
  从1979年开始,物资部门逐步实行了“五统一”(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的管理方法。这对加强计划管理和仓储管理,减少超储积压和资金占用,使之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效益高,发挥了显著的作用。1979年农场规定物资要集中管理,把各单位的库存物资交场物资部门储备。当年上半年,场物资库就集中了农业单位的物资,第一次取消了农业生产单位的仓库。1983年下半年,又集中了工副业单位的库存物资,取消了工副业单位的仓库(毛毯厂除外)。基本上实现了统一管理。使全场的物资储备量大大降低。实现了上级倡导的“一场一库”的管理方法。
  物资管理的另一方面是:加强仓储管理。在仓储管理方面,场物资部门抓住了运输、验收、保管、保养、发放和盘点等主要环节,保持物资原有的使用价值,也收到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