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党的组织机构及其变化

第四篇 政治

第二十五章 政治工作

第一节 党的组织机构及其变化



  1949年4月,东屏荣军农场建立,农场建立了党支部,路锐任书记,下设四个党小组。1949年10月,农场迁往伊拉哈,称伊拉哈荣军农场,下设六个分场,总场建立了党的总支委员会,王方盛担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下属六个党支部。1954年,“荣军”、“九三”两场合并,原伊拉哈荣军农场的二、三、四分场划为第五作业区,1955年又改称第五分场,同年,第五分场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唐锦才任书记,总支委员有杨帮骥(干事) 孙永正(工会主席),宋秀荣(团总支书记)。
  1958年11月至1959年3 月,方锦春继任党总支书记,下属党支部11个。党总支设组织干事一人,宣传干事一人,保卫干事一人,团总支书记一人,妇女主任一人。
  1962年2 月,经上级党委批准,荣军农场正式成立了党委会,孟广训担任党委书记,郭士禄任副书记。下设组织干事一人,宣传干事一人,监察干事一人,保卫干事一人,理论干事一人,工会主席一人,团总支书记一人。随着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党的组织也不断壮大,到1964年,全场已有13个党支部,农场也由科级变为县团级。1965年,提出学习解放军政治工作经验,农场又成立了政治处,梁洪喜任政治处副主任。政治处负责全场的思想政治工作。1966年春,农场全面展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并进驻了“社教”工作分团,全场各基层单位均进驻“社教”工作队,“社教”工作分团、工作队分别设党委、党支部。农场即出现双重党的组织,“社教”工作分团党委、工作队党支部主要抓“社教”运动。农场党委、党支部主要抓经济工作。1966年冬,“社教”工作分团撤出农场,“文化大革命”随即开始,1967年2 月,“文革”掀起高潮,全场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各种名目的造反组织,这些造反组织大揪党内“走资派”,农场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一时处于瘫痪状态,党的活动也被迫停止。同年12月,成立了荣军农场革命委员会,主任李万有,副主任孟广训,常委梁洪喜、张振和、薛富。其主要任务是“抓革命,促生产”,革委会下设“三委一办”,即政治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武装委员会,办公室。各生产队,场直各单位也都建立起队级革命委员会。革委会的主要领导干部均由群众选举产生。
  1968年6 月,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十一团,同年11月,沈阳军区派现役干部到团任职,原农场的领导干部只好靠边站,革命委员会也随即撤销。12月,五十一团成立临时党委,刘树山(军人、团政委) 任党委书记,冯沛(军人、团长) 任副书记。1969年3 月,经五师党委批准,正式成立了团党委,党务设常务委员会。刘树山任书记,冯沛任副书记。从1969年3月至1976年11月,五十一团党委常委先后有郭旭(现役军人、副政委),史大庆(现役军人、副团长),修培庆(非现役、副团长),郭友(非现役、副团长),孙宝田(非现役、副团长),杨清林(非现役、副政委),吴东旭(上海知识青年,副政委),沈铴兰(上海知识青年),马恒英(现役军人、政治处主任),王学正(现役军人、团参谋长),刘方太(现役军人、团后勤处处长),团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机关。司令部下设军务股、作训股、生产股、通讯股。政治处下设组织股、干部股、宣传股、保卫股、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后勤处下设供应股、商业股、物资股、装备股、营房股。各连队政治指导员担任各党支部书记,团机关设机关党委,配协理员。
  1976年11月,五十一团撤销,恢复原农场体制。1978年5 月,经上级党委批准成立中共荣军农场委员会,党委设常委七人,党委书记刘树山,副书记孙宝田(场长) 、曹侏国,常委史大庆、郭友、王学正、沈钖兰。
  1977年下半年至1978年初,34名现役干部除三名自愿留场外,均撤离农场。1977年5月30日经上级党委批准组成新的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孙宝田,副书记王永山(场长),副书记刘广福,常委孙仰贤(副场长) 、李凤林(副场长) 、刘万勤(副场长) 、王铴公(副场长)。党委办事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团委、武装部。党委下属一个党总支委员会(毛毯厂),35个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