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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党的组织生活

第二节 党的组织生活



  农场各级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组织生活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并结合农场的生产任务开展“一先一优”评比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荣军农场历届党的组织都严格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农场的行政和党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需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一经形成决议必须共同执行遵守。
  1979年5 月,党委做出了《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决定》,规定了党委讨论场内十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并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措施。
  
  2、讨论和决定农场的长远经济建设规划。
  
  3、讨论和审查农场年度生产财务计划。
  
  4、讨论和审查农场年终财务决算。
  5、讨论审查行政提出的重大开支项目。
  
  6、讨论和研究农场的政治工作。
  
  7、讨论研究党代会会议内容及议程安排。
  
  8、讨论审查职工代表大会,团代会,劳模会及其它大型会议的内容和日程。
  
  9、讨论和研究党的建设。
  
  10、讨论研究干部的任免。
  
  各基层党支部也都规定了党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从1955年开始,场党总支、党委对加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作过多次规定或计划。1958年1 月,五分场总支委员会规定:支部大会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半月一次,党小组生活会每10天一次,党课每月一次。兵团时期党的组织生活是:支部大会每月一次,支委会每月2 —3 次,党小组生活会每月一次,党课每月一次。自1977年至1983年,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支部大会每月一次、支委会半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交心会每季度一次,场党委交心会每半年一次,党课每月一次。
  三、党内竞赛评比活动
  
  1958年4月12日,场党总支制订了“五好党支部”、“五好党员”评比条件。
  
  “五好党支部”评比条件:
  
  ①思想政治工作好;②各项运动搞得好;③生产任务完成好;④党的集体领导作用和组织作用好;⑤工作方法好。
  “五好党员”条件:
  
  ①思想好;②生产好;③团结群众好;④学习好;⑤执行党的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好。
  
  1959年7月,党总支又提出党支部“五比”,党员“十比”竞赛条件。
  
  党支部“五比”:即比领导学习;比联系群众;比思想政治工作;比领导工作方法;比党的建设。
  党员“十比”即:比思想工作;比工作生产;比学习;比响应党的号召;比群众关系;比党内团结;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比参加社会活动;比党性修养:比遵守党的纪律。
  1979年至1983年,党委组织开展了“一先”、“一优”评比活动。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时间:每半年评一次,年终总结发奖。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党内竞赛评比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1979年,评出场先进党支部一个(二队),九三局先进党支部一个(五队),场优秀党员23名。从1981年至1983年,共评出场先进党支部七个,场优秀共产党员105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