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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党的干部工作

第五节 党的干部工作



  一、干部的选拔:
  
  自建场以来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1976年以前选拔干部均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把“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作为选拔干部的标准。选拔干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具体抓。队级以下干部由场党委直接任免,副科级以上干部需由上级党委任免。场党委只有建议权。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场党委自1979年至1983年,按干部“四化”标准,先后培养出科级干部56名,场处级干部11名。
  二、干部队伍的变化
  
  干部队伍,经过历次政治运动也发生过多次变化。
  
  1959年至1961年,开展整风、“五反”运动。要求干部过好社会主义关,这次运动有四名干部被撤职处分。党总支针对所存在的官僚主义、干部脱离群众的倾向提出干部“三同”、“五化”。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五化即:劳动经常化、作风民主化、行动军事化、工作计划化、生活革命化。1961年5 月重新调整了队级领导班子。
  1963年至1966年12月,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宣传“双十条”,1966年干部下楼洗澡(即检查问题),主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一般干部洗手洗澡。通过这次运动,场党委又重新调整了场、队级领导班子。
  1967年2 月,农场“文化大革命”掀起高潮,六名场级干部均“靠边站”,部分队级干部加入了造反组织。12月,成立了荣军农场“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
  1969年兵团组建后,又进行“清队”、“深挖”,大抓所谓漏网走资派,使一批干部又重新受审,重新靠边。三名场级干部,四名队级干部被打为漏网走资派,一些有历史问题的干部被停止工作,集中劳动接受审查。
  三、领导干部更迭
  
  (表二)             历届党政领导人更迭表



  (续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