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机管理标准化 第五节 农机管理标准化
“六五”末期农场农机管理已步入正常轨道,保持了机务管理标准化场荣誉称号。
1984年,农场加强“三库一场”建设,对七队、六队农具仓库进行了维护和修缮,建立健全了动力机械及农具的档案和卡片,修造厂健全了蓄电池档案,农机科建立了机务人员技术档案,作为配备机务人员的依据,各种表报上墙。实行农机具维修配件审批制度,零配件更换须由农机科鉴定后,物资部门方可予以发放零配件。农机科建立了电机档案,将全场(含工副业)的电机当作机器来管理。推行平、涂、改、堵四字堵漏技术,实现动力机械的“五净”、“四不漏”,并把堵漏合格作为评定先进机组不可缺少的条件。农具坚持常年维修,农机管理按正常轨道运作。E516联合收割机专业收获队在西德专家的帮助下检修质量好,成本低。
1985年,由于农机具转让给个人或集体经营,农机管理出现了各自为政的无序状态,机务区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针对这一局面,农场在下半年及时进行规范管理,正确处理了农机管理中的统与分的关系,加强了“三库一场”建设和管理,在全管局率先设立了农具场管理员(每队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常年服务。农具分区停放、合理收费,并制定了农机具停放场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投入资金对“三库一场”进行修复和建设,致使农机标准化管理在新的形势下得以恢复并有所提高。严格实行农机具检修质量验收制度及农机具检修质量与作业费挂钩的政策。农机具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未按期完成的,属于修理责任的罚本人20元,属于零配件不及时的与责任人奖金挂钩;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本人 150元。无合格证的农机具参加作业,作业费减半。
“七五”期间农机具坚持常年维修和日常保养,将恢复和提高农机具技术状态当作大事来抓,落实一级提存办法和坚持一级修理的拖拉机进机械厂检修的制度。
1986年农场被管局评为农机四项基础建设先进场。为了使“三库一场”保持良好状态,以更好地服务于家庭农场,农场制定下发了场字[1986]第61号文件《关于农机工作几个问题的决定》,采取提取“三库一场”建设基金的办法,解决“三库一场”建设资金问题,标准为:0.30元/亩,并从基金中提取10%用于对“三库一场”建设合格队的队长、机务队长进行奖励。检查评比中,十一队、三队、八队被评为农机管理先进生产队,奖励生产队量具一套,对队长和机务队长分别予以50元奖励。全年农机四项基础建设投资达53万元,新建了布局紧凑合理的十一队机务区。农场农机四项基础建设在管局评比中名列第 3名。进行冬检改革,改冬检为夏检,在夏季集中检修12台机车,节约元煤 150多吨,每台平均节省检修费用4 906.10元,降低了修理成本。由于技术状态的保证,春播时间短、质量好,麦收期遇阴雨天,半链轨显示了通过性能好的威力,全场仅用10天即结束了麦收,其中十队只用了4天半的时间就完成了麦收。
1987年,全场按土地面积提取0.5元/亩的四项基础建设基金。为保证动力机械技术状态,动力机械开始提取大修基金,标准为拖拉机按每耗 1公升主燃油提取0.24元;联合收割机按作业面积提取,E516、1075及东风收割机每亩提取0.5元,E512每亩提取0.3元,牵引式收割机每亩提取 0.4元。大修基金由农机科根据修理部位和修理费用等情况审核使用。当年机具验收一次合格率达 90%以上。油库建设实现了柴油的二级过滤、三级沉淀,“三库一场”建设步入标准化。
1988年,提取农机管理标准化基金标准为0.5元/亩,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的单位全额返还,达不到标准的由帮助达到标准的单位使用。
1989年,制定了四项基础建设基金、更新基金、大修基金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并建立了三项基金的使用审批五联单,真正体现了农机科对三项基金使用的监督作用,保证了三项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宏观调控。开始按土地面积每年提取农机更新基金,提取标准为:丰年3元/亩,平年2元/亩,欠年1元/亩。四项基础建设基金提取标准为0.5元/亩。农场用2%的四项基础建设基金作为对工作有突出贡献机务人员的奖励基金。所有农机具 (除已具备家庭车库的胶轮拖拉机外)全部入农具场停放。完善大修基金提存制度, 无论承包、转让等形式的动力机械都必须按耗主燃油提取大修基金,每耗 1公斤主燃油提取标准为:链轨拖拉机及国产轮式拖拉机0.24元,JD—4450拖拉机0.50元,1075联合收割机 1.5元,E512、E516、1065联合收割机0.70元,东风联合收割机 0.5元,自走割晒机0.70元。健全农机具检修验收制度,全场执行总局下发的《农机具修后验收技术标准》,实行机具检修质量与作业费挂钩的政策,农机具验收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每下降1分减收作业费10%,69分以下不准参加作业。坚持机车双班保养制度,加强进口设备的用油管理,做到专油专用。全场实行计划供件制度和油票制度,对于验收合格的机车发放供油证。制定了农机具入库验收标准、三库一场建设标准、技术档案工作标准和农具场、油料库、保养间、零件库管理制度。加高了各队农具场围墙,安装了农具场大门,在农具场设立了机务办公室。开始执行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的目标管理,三队、八队、十队、十一队四个生产队顺利通过了管局农机管理标准化验收。
1990年,按照《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机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和管局《1990年农机目标管理评分标准及方法》,农场制定了农机管理细则。二队、四队、五队、七队四个生产队顺利通过了管局农机管理标准化验收。农机内业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做到了图表(机车保养计划、机车调配图、机车人员配备、机车保有量、机车油料消耗、机车三率等)上墙、工作日记集中挂在机务办公室。全场实行机具维修质量与机耕费挂钩政策,农机具检修质量与作业费挂钩,低于90分为不合格(81~89分),减少作业费的 20%;80分以下减少作业费的30%,不发给验收合格证。规定凡是不带小前铧和合墒器作业的减收作业费15%。这一规定使全场 90%的五铧犁达到了检修标准,为翻地提高质量打下了基础。对于治漏工作特别突出的机组和单位进行奖励,全队治漏机车 90%达95分以上,奖励队长、机务队长各50元;全队机具验收80%达95分的,奖励队长、机务队长各50元; 对于不合格机车除降低作业费外,给予每台机车50元的罚款。机务队长根据机具技术状态核定机组修理日数,以场定验收日期为准,检修任务拖后1天,扣作业费 5.5元/日·人,农具场的扫雪同时按此项规定执行,扣除工资部分的金额进生产队四项基础建设基金账户。调整大修基金提取标准:由0.24元/公斤耗主燃油提高到0.50元,解决了链式拖拉机大修费用不足的矛盾,保证了维修投入。由于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保证了机车的完好率、出勤率、时间利用率。 按车型提取农具场管理人员工资4 000元/2人,链式拖拉机(含4450拖拉机)提500元/台,自走式收获机提500元/台,胶轮拖拉机提200元/台,用于农具场管理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生产队解决,多余部分进入四项基础建设基金账户。抓好农具的“用、管、修”标准化工作,农机具大修坚持先提费用后修车的原则,定期按标准修理。未经申报盲目自购的机动车一律不给落户,不供应平价油料,不安排运输和其它工作任务。重点加强了二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三库一场”基本建设,改变了这些队的农具场面貌。农机管理与生产队管理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推动了全场四项基础建设的进步。
“八五”期间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提档升级,1991~1994年连续 4年农场被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场,1995年步入全国农垦系统先进行列。实行农机技术管理“六统一” (即统一技术状态验收标准,统一田间作业操作规程,统一机具停放管理,统一提取大修基金,统一技术档案管理,统一报表管理)。贯彻 “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按时、按号、按项、按技术要求进行技术保养,执行双班保养、挂牌保养和机务队长及技术员参加高号保养制度,动力机械实行计划预防修理制度,定期修理,做到“五净”(油净、水净、气净、机器净、工具净)、“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作业农具坚持常年维修做到“六不”(不松动、不旷动、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不钝刃)、“三灵活” (操作灵活、转动灵活、升降灵活)、“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动力机械入库做到“六封闭”(柴油箱口、汽油箱口、机油加注口、机油检视口、汽化器、磁电机封闭)。
1991年,农场农机标准化管理被农业部评为农机设备标准化管理四级企业,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合格场。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活动的通知》(黑垦局发[1991]12号)精神,按照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机械化生产队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标准》严格执行。根据《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机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省荣军农场关于深入开展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的通知》,对“八五”期间农场农机管理标准化进行了系统的达标规划并对各项标准和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全场一年进行两次农机目标管理检查评比。加大农机管理标准化奖罚力度,先进生产队奖励队长、机务队长各 400元。十六队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标兵队;七队、八队被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队;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十队、十一队、十五队被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队。08—87070(JD—1075联合收割机)机组和08—85982(东方红—802拖拉机)机组被管局评为“优质、高效、低耗、安全标兵机组”,八队机务统计被评为农机统计标兵。进一步加强技术维护,执行《农业机械技术保养规程》,实行双班保养,坚持机务队长或技术员参加高号保养制度和保养手册签字制度,对于验收不合格者,限期复修,复验不合格者收回牌证,不准参加作业。继续执行一级修理制度,大修基金提取旧车按1990标准执行,坚持大修基金自提自用,专款专用,节约留用,超支自补的原则。项目点的4450拖拉机发动机大修必须进机械厂。
1992年,开展“进档达标”活动,继续提取四项基础建设基金, 下发了荣场办发[1992]2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农机设备管理定级、升级活动的通知》。全年维修及完善投资6.95万元,农具场垫砂4 181平方米,维修围墙5段295延长米,副油库3个66平方米,保养间5个877平方米,机务办公室5个64平方米,生产队零件库3栋390平方米,机组小库4栋1 070平方米;投资19.62万元新建水泥平台26个,铁大门5个,割刀停放架12个,木翻轮停放台3座,副油库 1栋24平方米,保养间1栋75平方米,机务办公室1栋30平方米,农具棚1个20平方米,生产队零件库1栋66平方米,机组零件库1栋300平方米。机组收入除了与生产效益挂钩外,同时与机具维修质量、机具入库质量及工作日记保养卡片记录质量挂钩,具体办法是:提取机组全年机耕费的 15%到生产队,机具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按阶段减返机耕费的5%;机具入库质量不合格的全年减返5%(牵引机组按机组拥有农机具台数按比例减返);工作日记保养卡片记录不合格的按阶段减返5%。
1993年,农场被农业部评为农机设备标准化管理三级企业,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按照九管局发[1992]55号文件《农机管理标准化评分办法》,实行农机目标管理制度,农场总分低于900分,农机科受罚,生产队总分低于900分,扣队长及机务队长全年奖金的5%。继续执行大修基金提存制度。将机车“五净四不漏”作为落实优机优价政策的评定标准之一。机组工作日记保养卡片的记录质量与作业费挂钩,验收不合格的提取阶段2%或全年0.5%的作业费。在农场经济条件较差的情况下仍投入资金25万元,新建零件库1个56平方米、机务办公室1个56平方米,维修修理间1个580平方米。做到了零件库有零件架,摆放合理,不潮湿,不腐锈,不变形;油库做到砖瓦结构,上有顶棚,下有水泥地面。
1994年,农场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全年共投入资金23万元,新建联合收割机库1栋180平方米,修缮小库2栋560平方米,打水泥地面230平方米,新建零件库1栋50平方米,新建油库 1栋40平方米。入库标准高,用热水擦车,受到管局好评。在春播机具检修和康检时召开现场会,明确任务,公布标准,从一个孔、垫、销子抓起,使检修标准有所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达 95%。执行优机优质优价政策,检修不合格的不准参加作业,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扣全年作业费的5%。拖拉机的修理和收割机发动机的修理采取机械厂组织修理人员包片的办法,到队服务,既解决问题又节省费用。
1995年,农场被农业部评为1995年度全国农垦系统农机管理标准化优秀单位,被总局评为农机标准化管理优秀农场,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三库一场”维修投入资金达15万元,农机入库工作从上到下非常重视,用消防车冲洗,又用金属清洗剂擦洗,使农场的“三库一场”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13个生产队经管局验收,达标生产队11个,达标率85%;达甲级标准化机组154个,达标率65%;达乙级标准化机组87个,达标率95%;农具合格率达95%;机务区建设达标率 97%。农场制定了更换耙片费用1 000元部分机组承担,超出部分年初根据作业计划增加到作业费中等政策,调动了机务工人的积极性。农机科逐台车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于不达标准的从头重来,严肃认真,使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完善大修基金提存制度,无论承包、转让等形式的动力机械必须按耗主燃油提取大修基金,每耗 1公斤主燃油提取标准为:链轨拖拉机0.50元,JD—4450拖拉机1.00元,1075联合收割机1.00元,E512、E516、1065联合收割机均为0.70元。农机管理标准化前三名奖励队长及机务队长各400元,达标队队长各奖励300元。八队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标兵生产队。
“九五”期间,认真贯彻执行总局颁发的《黑龙江垦区农机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定细则》,以《农场农机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和《生产队农机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为衡量标准,全面实现农机管理标准化,在改善机具状态、实现标准作业、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农业产量及效益等方面取得实效,对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加快农场改革和发展,向现代工业企业制度迈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1996年,农场被管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承包机组继续提取大修基金,标准同1995年,执行双班保养制度。动力机械实行技术状态保证金管理制度,提取标准为:链轨拖拉机6 500元/台·年,收获机5 000元/台·年,胶轮拖拉机1 000元/台·年。达标的全额返还,不达标的不返还。制定了《荣军农场动力机械技术状态保证金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将提取的保证金根据考核细则分解到标准化作业、农机管理、农机修理、农机监理、农机入库、工作日记、表报管理等项目之中,农机科检查验收,全部达标的全额返还,不达标的不返还,对农机管理起到了制约作用。投资17.4万元,新建十队油料库、零件库各1栋,面积250平方米,二队扩建农具场围墙200延长米,新建烘炉电焊间120平方米,三队保养间改建60平方米,七队打保养间水泥地面95平方米。农机管理达标生产队12个,占92%,机组达标率 95%,农具合格率95%。农机管理标准化前三名分别奖励队长及机务队长700元,达标队队长及机务队长各奖励500元。
1997年,农场被总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单位,被分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当年投资20余万元进行“三库一场”的维修和改建,四项基础建设基金提取标准提高到1元/亩。继续完善技术状态保证金制度,使技术状态、作业质量、入库、作业日记等与保证金挂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提取大修基金。
1998年,农场被总局评为继续保持农机管理标准化单位,被分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先进单位。当年投资10多万元对“三库一场一棚”进行维修,对全场农具进行喷漆。继续提取三项基金:大修基金提取标准为每耗 1公斤主燃油,链轨拖拉机每台0.50元,大中型轮式每台0.70元,联合收割机每台0.70元;农机四项基础建设基金提取标准为1元/亩;机车技术状态保证金提取标准为,拖拉机3 000元/台·年,收获机2 000元/台·年。
1999年,农场被总局评为农机管理标准化标兵单位。当年投资12万元,解决十四队的库房建设,使十四队历经14年的建设终于走进达标队队伍,全场13个生产队实现100%达标。投资15万元购入10台油水分离机,投放到项目机械所在单位,解决进口机械的油料净化问题。农机管理标准化步入总局先进行列。
2000年,农场被总局评为继续保持农机管理标准化标兵单位。全场达标生产队13个,达标率100%,机组达标率100%。加强了对M160拖拉机的使用管理,签定M160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责任状,对M160拖拉机的副油和保养件实行农场统一控制,避免假冒产品进入农机市场。为加强柴油滤清效果,对M160拖拉机增设一级柴油过滤装置。这一年,取消了技术状态保证金和大修基金提取办法。
2000年农场实有“三库一场”情况见表2—16。
农场实有“三库一场”情况统计表(2000年)
表2—16 单位:个 平方米 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