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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草原管理保护

第七节 草原管理保护



                 第七节 草原管理保护
  草原是农场重要自然资源之一,对农场养殖业的发展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过去对草原的底数不清,缺乏有计划地进行科学管理。
  1995年,农场土地、畜牧、生产、林业部门联合对草原状况进行了调查,确认全场共有草原22 576.1亩。
  1998年,根据省、农垦总局关于草原承包的有关文件精神,农场将生产队所属的草原全部承包给各生产队管理保护,各生产队也都落实了责任制度,使个人私开乱垦草原现象得到有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