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工商物价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4年前农场没有专门的工商物价机构,只设有商业科,当时的商业科统管全场的商业工作,行政归农场领导,业务归九三商业处主管。1984年农场成立工商物价科,隶属农场管理。万照顺任科长,孙凤琴、梁杰任科员。
  1988年 6月,九三农管局按照黑垦局发[1988]34号文件要求,下发了九垦局发[1988]7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总局〈调整垦区工商物价管理体制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九三工商物价局为黑龙江省农垦物价局的派出机构,列管局机关序列,荣军工商物价分局为九三农垦工商物价局的派出机构,全称为:黑龙江省荣军农垦工商物价行政管理分局,为科级单位。机构调整后,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人员编制财务核算、行政归九三工商局直接管理,农场为协助领导(党群归农场)的双重领导体制。当年4月,刘万库任科长。同年7月,岳世昌任副科长(负责人),马广信、梁杰、魏庆茹任科员。
  1991年6月,九三农管局编制委员会下发了九垦编发[1991]7号文件《关于调整九三农垦工商物价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将荣军工商物价分局改为工商物价局,全称:黑龙江省荣军农垦工商物价行政管理局。1993年12月,马广信任局长,梁杰、魏庆如、王久江任科员。2000年,李刚任负责人。
  1996年9月,总局下发了黑垦局文[1996]170号文件《关于理顺农垦工商物价管理体制的通知》,将九三农垦工商物价局改为黑龙江省垦区工商物价局九三分局,荣军农场设工商物价所,机构名称按黑垦编字[1997]6号文件 《关于调整垦区基层工商物价机构的通知》规定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九三分局荣军工商所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物价局九三分局荣军物价所。行使基层管理所职权,理顺后的机构仍为工商、物价两块牌子,两项职能,合署办公,实现了垦区工商物价系统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1986~1992年,工商所办公室与农场机关科室在一起,地点在机关楼一楼两屋,房产归农场所有。1993年以后,工商所每年都定期对房屋进行维修,更新办公设备,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工商所办公条件标准。
  1990年,随着市场管理任务的加重, 上级局批准购买交通工具, 到河北保定购买了一辆“京岛”客货两用车。
  1999年 9月,由于信息网络的开通,九三工商分局又为工商所配置了“清华同方”电脑一台。
  2000年,又配置了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