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人事工作 第七节 人事工作
1984~2000年,农场人事工作始终和组织工作在一起,农场人事科和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人事工作主要有知识分子的政策落实,科技人员的职务晋升、待遇的落实,干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还有以工代干人员的管理工作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分配安置工作等。具体是按照编制,做好一般干部的配备,协助科技科管好科技干部,按规定做好工资、边补、浮动工资的审批,管好人事档案等。
1993年对全场在岗的57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考核。通过考核,确定优秀119名,合格425名,基本合格32名。并落实了科技人员的各项待遇,例如浮动工资、固定工资、破格晋升、免费医疗、生活补贴等。浮动工资每4年向上浮动一级,最高享受三级;初级职称上浮一级25.00元,中级职称上浮一级35.00元,高级职称上浮一级45.00元。在垦区工作男满30年,女满25年,退休后享受100%的退休工资待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每月供应2斤豆油,5斤副食品的特殊补贴。并实行定期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形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素质和加快专业知识的更新,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地解除了专业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
对全场 609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清理、搜集、整理、归档和装订,按照档案管理二级标准晋级达标,做到了缺啥补啥,达到了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加总局的人事档案升级达标活动,提高了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1991年10月 3~25日,农场开展了清理整顿 “以工代干”队伍工作, 制定了《清理整顿“以工代干”队伍工作实施方案》和《清理整顿“以工代干”人员考核考试办法》,印发各党支部。这次清理整顿“以工代干”的范围,凡在农场机关、各行业、各系统 (含文教、卫生、经济实体和生产队),经农场党政机关下令任命和聘任的 “以工代干”人员和没有下令的“以工代干”专业技术人员均属此次清理整顿范围。对 303名“以工代干”人员进行了考试、考核。考试成绩为50%,考语文、数学两科,考试有 4人不合格,限期提高后进行补考。考核为50%,分为定性和定量:定性考核为 30%,定量考核为20%。经过考试(补考)和考核,303名“以工代干”人员全部合格。清理整顿后制定印发了《“以工代干”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工代干”人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计划制度、“双考”制度、任免制度、试用期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农场事业单位从1994年实行评聘分开以来,小学集中办学后,落聘小学教师达20多人。落聘后农场给予一定政策,采取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办法,扶持和自找门路。中学由于学生减少,教师超编,1995年大批精简,落聘20多人,农场制定了相应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7人,年龄小的给开一部分生活费,扶持2~3年,大部分也找到了自己的新岗位。下岗人员通过学习提高后还可以重新上岗。卫生人员由于农场严格控制编制,没有出现落聘人员,只是按照退休年龄自然减员,达到了相对稳定。由于采取了下岗、待岗、试岗等办法,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从1984年开始,至2000年,全场共接收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101名,其中中专生87名,大专生9名,本科生5名;男39名、女62名。
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情况统计表(1984~2000年)
表4—6 单位:人
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实行了公开招聘制度,主要是专业技术岗位用人时,在社会上公开招聘。1986年招聘播音员1人;1987年招聘巡警6人;1998年招聘巡警3人、会计3人。
人才开发工作。农场制定了“储备一批,培养一批,使用一批”的战略方针,加大了人才开发力度。在培养方式上,自学和代培相结合;在学习形式上,脱产与业余相结合;在经费上,公费与自费相结合;在安置上,统一分配与招聘、自谋职业相结合。用优惠政策引进实用人才,加强基础教育,增强全员素质,放活科技人员,鼓励科技创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提高科技贡献率,实施科技兴场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