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监察 第三节 行政监察
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处违纪案件
1984年农场改革后,群众来信来访逐年上升,截止到1999年5月,在不足l 5年的时间内,纪委监察科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2件,纪委监察科直接调查处理158件,转交基层信访组织查处4件,其中查否17件,查实有问题145件。对违纪人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其中纪委监察科立案查处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撤职以上重处分20人,收缴违纪金额727 866元,挽回经济损失1 725 950元。纪委监察科通过对以上案件的查处,严肃了纪律,教育和挽救了一批人员。
历届纪委监察科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立案查处违纪案件情况统计表
(1984~2000年)
表4—8
二、专项清理
纪委监察科依靠职能参与农场管理,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是从1987年
开始的。工作的重点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焦点问题。
主要有以下11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1、清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承包土地问题。
改革后,1987年和1989年群众连续反映六队、十五队领导有租种土地行为,并且利用职权不交或少交种子、肥料及代耕费。对此,纪委监察科进行调查处理,并当即下发了《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承包土地》的规定。1996年又发现在1995年有个别干部的亲属承包土地面积过大,与民争利问题比较突出,对此纪委监察科又下发了《领导干部亲属承包土地实行审批与限额的补充规定》。规定中不仅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不准承包农场土地,而且干部亲属包地每年不能超过 5垧,并实行逐级申报、经纪委监察科审批制度。自1987年至2000年,纪委监察科坚持年年清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件,查处13件,处分党员干部 2人,收缴干部及干部亲属包地不当所得款52 963元,有效地遏止了领导干部以地谋私和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
2、清理干部住房。
主要是清理干部有无利用公款、公物乱接、乱改个人住房。1989年对全场接、改个人住房的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清查,并进行登记造册。纠正和处理了个别干部占用公款、公物接改个人住房问题一起,收缴非法所得款2 000元。
3、清理干部用公款购买摩托车。
1990年农场清理了干部用公款购买摩托车问题。全场共清理出用公款购买摩托车 4台,价值1.2万元,对此全部予以收缴。
4、清理盲目流动人口。
此项工作于1992年进行,全场清理盲目流入人口50户、148 人,从此缓解了因外来人员多,给农场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带来一定压力的问题。
5、清理欠款。
自农场体制改革工作开始以后,由于有些改革工作不到位,致使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不完善,一些承包合同得不到很好地履行,造成产品赊销问题严重。到1992年底,农场内外应收款总额已达 1 800多万元。高额的应收款极度困扰了农场的经济发展,也给农场其它各项工作带来了阻力。为此,1993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农场开始着手清理欠款。此项工作具体由纪委监察科负责,到1995年底,历时 3年时间共清回内外欠款1 767.7万元,占欠款总额的97.5%,其中陈欠占 25%。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缓解了农场的资金紧缺问题,也强化了农场的经济管理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采取的主要作法与措施是:查清责任人;停薪自费清欠;限期清欠。对期限内清不回来的责任人采取降职降薪、挂个人往来、罢免职务或开除职工队伍、追究夫妻双方连带责任等办法。同时还实行“五带头”、“六不准”政策。“五带头”就是带头还欠,即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带头,团员带头,管理人员带头,骨干、积极分子带头。“六不准”即有欠款职工不准调薪、不准评先进、不准晋职称、不准办退休、不准办调转、不准安排子女就业。在3年的清欠过程中,有29名职工被降2级工资和不调新的工资,46名职工暂降2级工资,除名1人,停发工资7人,后期清回欠款恢复2级工资35人,3次共计处理102人。
6、清仓查库。
1993年,根据国务院提出开展清产核资的要求,农场进行清仓查库工作。主要是查实各种库存积压物资(商品)和产品,根据市场制定销售方案。按当时账面价格全场共清理出各种库存积压物资(商品)、产品412万元,其中销小存大商品75万元,质次价高商品112万元,冷背呆滞物资(商品)111万元,残损变质物资(商品)109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5万元,属1989年以前积压的是245万元,以后积压的是164万元。农场对以上物资和产品作了相应处理。
7、清理奶站。
1995年,针对养牛户反映强烈的奶站、奶点的压质、压价、拖欠和克扣奶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在对全场仅有的 3个奶站(奶点)的清理中,将一名有违规行为的收奶员撤换,为职工收回拖欠奶资5.58万元。另外查处一起挪用职工奶资的违纪案件,收缴非法所得和资金占用费11 834元,从而改善了养牛环境,保护和调动了职工的养牛积极性。
8、清理账外“小金库”。
1996年,纪委监察科与财务、审计部门联合对全场13个农业生产队和场直独市经济核算单位普遍进行清查。经查,除在加工厂清出 3万元账外资金外,未发现其他单位有私设小金库现象。
9、清理闲置资产。
1996年至1997年,全场共清出闲置房屋 6 838平方米(主要是原毛纺织厂、机械厂厂房),其中账面净值还剩26.5万元,当时评估值25.37万元,通过清理利用了50%。
10、清理重点办公用品。
1997年开始清理11种重点办公用品。结果清理出无线移动电话2部、BP机28部、传真机2台、子母电话机6台、电视机22台、录放机4台、照相机9个、微机12台、打字机4台、小型验钞机34个、计算器34个。还清理出农场账面未登记的外单位赠送的移动电话 1部,电视机、录放机、微机各1台;上级单位或部门配备的BP机3部、电视机4台、录放机3台、照相机1台、传真机2台、微机l台,总价值9.5万元。对此全部进行登记造册,纳入农场财产管理,避免年久流失。同时还确定全场公费电话范围和标准,并实行明补,按月与工资一起发放,防止营私舞弊。通过清理,有61名科队级以上干部享受公费安装电话待遇,25名队长和部分科长、场领导配备BP机,8名科队级以上领导配备移动电话。享受标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电话费每月20~85元不等,移动电话费每月100~150元不等,BP机统一每月由农场承担30元。此项工作的开展,理顺了农场公费安装电话的范围和标准,全场每年可节余电话费3~5万元。
11、清理肥料、种子、农药、医药专营专卖市场。
1997至1998年,通过连续两年的清理,经总局验收,认为荣军农场肥料、农药市场管理严格,进货渠道正常,销售价格也在全垦区为最低。在清理中发现个别生产队领导有以权谋私,私繁种子高价出售给生产队,从中获取暴利的问题。对此监察科进行了处理,将当事人全部所得款 5 043元收缴。同时农场还制定下发了《严禁农场领导干部私繁私收个人种子的规定》。通过清理,使农场专营专卖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