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征兵 退伍军人安置及拥军优属 第二节 征兵 退伍军人安置及拥军优属
一、征兵
义务兵征集是武装部的主要工作,每年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上级征集命令和具体要求开展征兵工作。基本程序是:专会布置、摸底登记、政审体检、走访调查、签责任状、联席定兵、启运新兵。1984~2000年的17年间,农场共为部队输送了83名高素质的兵员,无“退兵”事件。他们在部队服役期间,有4人荣立三等功、56人被评为“优秀士兵”、6人提拔为军官、8人转为志愿兵。
农场历年应征入伍人员名单(1984~2000年)
表4—15
二、退伍军人安置
1984~2000年,农场退伍军人由农场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研究统一分配,17年间共安置76人。退伍军人凭借在部队受到的良好教育,在农场的各条战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被提干,有的被安排到公安系统。退伍军人们已成为农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农场历年安置退伍军人统计表(1984~2000年)
表4—16 单位:人
三、拥军优属
为密切军民关系,发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每逢“八一”建军节农场都要召开邀请复员退伍军人参加的座谈会。每年春节前,农场领导都要带领武装部、民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带着慰问品对全场军烈属进行走访慰问。
农场对毗邻的广空部队农场除经常走访慰问外,还对他们提出的生产技术问题,尽力给予帮助解决,还为他们培训一些农机人员,建立了良好的军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