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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治安管理

第四节 治安管理



                   第四节 治安管理
  一、治安防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场经济获得迅速发展,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农场内的违法犯罪也呈增多趋势,给治安防范工作和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根据形势特点,分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人、物、技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保证了全场人民有一个良好的、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1998年,根据大牲畜数量猛增的特点,分局在全场采取了打桩上链的方法预防大牲畜被盗,即用水泥钢筋浇筑成地桩,用铁链将大牲畜上链,并与大牲畜饲养人及车主签订安全防范责任状,加强他们的自身防范意识。
  2000年,公安分局在全场各单位推行明锁防撬罩,共安装防撬罩 120个,又在场直重点部位安装了无线防盗报警器,增强了技术防范能力。
  二、民用危险物品的管理
  1992年以前,农场的民用枪支一直由个人或单位持有,分局掌握着枪支数量和持枪人名单。1992年后,分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民用枪支(猎枪)进行铅封,仍由个人保管,与持枪人签订责任状,分局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私拆铅封的予以收缴。1995年,根据上级要求,分局对全场的民用猎枪实行统一保管,全场共集中保管猎枪30支。1998年,对发射金属弹丸的50支汽枪也进行了集中保管。
  三、群防群治
  基层治保组织在维护农场社会治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场的治保组织经多年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已步入正规化轨道,到2000年全场共设立治保会28个,设专兼职治安员13人。此外,全场各农业生产队实行30户联防,形成了群众联防网络。群防组织的运作也逐步向良性化方面发展,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特种行业管理
  从1988年开始,全场特种行业从 3家增加到了10家,主要有刻字业、旧货业、旅店业,分局治安部门逐户进行了办证,并坚持定期检查。对出租车也进行了清查,并把它列为特种行业管理,办理了治安管理证,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教育,预防出租车被盗、被抢案件的发生。
  五、消防管理
  1987年,分局设消防监督股,负责全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编制1人。
  1998年10月,《消防法》颁布后,认真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尤其是加强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暂住人口管理
  1987年以后,农场暂住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至2000年,农场暂住人口已达 500余人。分局一直注重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各警区民警经常深入辖区走访调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确保无违法犯罪人员进入农场。对暂住人口教育工作由责任区民警负责,进行定期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暂住人口能遵纪守法,违法犯罪率始终很低。
              农场发生治安案件统计表(1984~2000年)
  表4—20                             单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