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三节 队伍建设
第三节 队伍建设
1986年,农垦中级法院实施了“岗位培训,系统提高”的素质工程。至1993年从两级法院到各人民法庭,全方位地开展了各种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并积极组织庭审观摩,使审判员能够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同时,大力支持干警参加法律大专函授学习,鼓励自学成才,并在学习时间和费用上给予充分的保障。截止1995年底,法庭的 3名干警均取得了大专学历,干警的业务水平显著提高。2000年法庭又有2名干警参加法律本科函授学习。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从1998年 3月开始对全国政法系统进行集中教育整顿。法庭在教育整顿过程中,按照上级法院和农场党委的要求,组织干警学习了党的十五大报告、江泽民在中纪委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八不准”和“三条禁令”等有关文件。干警们从自查入手,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了依法办案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