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四章 司法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5年10月24日,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要用五年时间对全体公民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要求,农场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赵云波,副组长辛连吉、尉秀山,成员有彭玉波、金甲雄、王连光、鄂洪志、刘道玉、王守则、葛高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尉秀山为主任,金甲雄为副主任,工作人员有高恩澄、李玉生。
同年11月20日,姜廷富任普法办主任,高思澄、李玉生任司法助理员,刘思清、许玉芝、郭铁英任普法报告员。
1986年9月,农场普法办改为司法办。
1987年3月6日,姜廷富任司法办副主任。
1988~1989年,姜廷富任司法办主任,高思澄、李玉生仍任司法助理员,刘思清、许玉芝、郭铁英仍任普法报告员。
1990年,农场司法办改为司法科,姜廷富任科长。农场司法科的职能是:1、普法工作;2、人民调解工作;3、法律公证工作;4、法律服务工作;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000年,成立法律服务所,司法科科长姜廷富兼任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