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计划生育 第六节 计划生育
1984~1995年,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卫生科合署办公,何亚杰担任计划生育办主任。
1996年,科院合一,赵文芹任计划生育办主任,计划生育办为医院一体化办公的一个科室。
计划生育工作,始终坚持“三为主”、“三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颁发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人口数量明显下降,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计生办人员变动情况统计表(1984~2000年)
表6—23
1993年,根据九垦局[1993]23号文件精神,荣军农场计生办对全场1980年至1992年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大清查。共查出早育25人,早婚5人,罚款15 150元。
1994年,农场根据《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1994~2000年,为加强孕前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农场决定每年对育龄妇女进行两次孕检,孕检率达95%以上。
为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农场决定每年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与各相关部门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职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有效地保证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的顺利完成。
历年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1984~2000年)
表6—24
续表6—24